厦门日报讯(记者 桂芹)7月22日思明区厦港街道街政办原工作人员薛俊勇伪造签名挪用困难老人慰问金,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例剖析。针对这起典型案例,思明区、厦港街道采取了哪些整改措施,如何举一反三、规范制度,并加大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力度?
昨日,从思明区纪委监察局了解到,厦港街道党工委就薛俊勇一案,开展了“一案双查”,三名相关负责人被问责;思明区2016年度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的专项查处工作也正在进行中。
出台工作方案
严查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
思明区纪委监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区委主要领导对薛俊勇一案的查处高度重视,在今年2月召开的区纪委十届六次全会上专门作了通报,指出这是一起影响较为恶劣的案件,要求相关单位查找问题、抓好整改,通过举一反三,抓好主体责任落实,促进规范管理。
今年1月薛俊勇案件发生后,厦港街道在第一时间召开专门会议通报情况,街道党工委书记对分管工作的街道副调研员、街政办主任进行约谈,责成落实财经制度不到位的街道财经办主任进行书面检查;要求各部门、各社区对2013年至2015年各类对象慰问及补贴情况进行自查,核查是否发放到位、领取人是否本人签字。街道财经办整理了2013年至2015年涉及现金慰问的账目,交由分管领导核查。随后,各部门形成了自查报告,包括自查情况、是否存在问题或漏洞以及整改措施等。街道还重新修订下发了《厦港街道办事处关于现金支付的暂行规定》,明确资金的申请、发放、报销等环节流程。
思明区坚持问题导向,把扶贫领域专项资金和“三公”经费等管理使用作为核查重点,形成“问题清单”。从今年4月上旬开始,由区委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对区属党委(党工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移交“问题清单”并集体约谈区属党委(党工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求即知即改、限期整改,切实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
思明区也通过这起典型案例,加大了扶贫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今年年初,思明区纪委专门下发通知,全面排查清理扶贫领域信访件及相关存量线索,并出台了《2016年度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工作方案》,组织各街道、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对扶贫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核查,对发放对象进行电话抽查,落实发放情况,确保不出现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违规违纪问题。
6月下旬,思明区纪委监察局组织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开展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回头看”检查,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检查从三个方面严查细看:一看问题整改,对去年12月全区扶贫专项资金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重视不够、整改不力;二看制度建设,是否结合扶贫实际,制定、调整、完善相关工作规范;三看扶贫落实,是否按章办事,有无打折扣、搞变通、落实不到位的现象。
建章立制
筑牢权力的“篱笆”
7月22日刊登了《谁动了10.8万元“慰问金”?》一文,思明区纪委监察局就薛俊勇一案进行了剖析:“个别基层工作人员利用手中的‘微权力’,将本应及时发放给老百姓的扶贫款、补助款等据为己有,侵害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如何从制度上规范基层工作人员的“微权力”?在薛俊勇一案被查处后,思明区专门制定了相关工作意见,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求各街道各部门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压力传导到所属基层站所、事业单位和社区,重点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贪污挪用,在办理群众事务时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甚至欺压群众等问题,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带来的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针对薛俊勇一案中凸显的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思明区也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规范,要求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特别是加强对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监管,优化财务内控制度,完善区财政部门对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外控制度,进一步明确未经主管部门授权,事业单位不得擅自对外支付公款,从源头上解决责任主体监管不力而引发的腐败问题,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