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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建“两违”失信库 17家企业206人进黑名单

2016-07-15 10:43:11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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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措施 四种方式对付旧违建

违建未拆,另一项严厉措施是停办房屋产权登记。

今年6月份,市民陈先生准备在莲坂某楼盘购买一套房子,该房为一跃二的设计,房东出价低于市场价,原因是楼顶搭盖,变成一跃三,房屋产权无法办理。

然而,此项措施一般针对新房、二手房交易管用,针对未交易的旧房、历史遗留的“两违”效果不明显。

今年,市“两违”治理办多措并举,用四种方式处置历史“两违”,将运用申请确认产权,依法没收、临时过渡使用等,制订分期成片分类处置的工作计划。其中,申请确认产权采取的思路,是结合刚出台的不动产登记条例,待时机成熟后实施。

目前,各区正在积极制定出台分类处置实施办法,结合实际推进历史遗留“两违”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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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种违建行为

1.非法占地新增违法建设;

2.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以及市政公用设施;

3.违法建造违法建设;

4.擅自改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5.改变建筑设计使用功能;

6.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

7.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

8.建筑工程基础施工达到设计标高时复测未经验线合格,擅自继续建设的;

9.未按照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10.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使用功能影响城乡规划实施的;

11.建筑项目开工建设前未申请验线擅自开工的;

12.违法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未取得);

13.违法建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不能拆除的;

14.违法建设尚可改正的;

15.违法建设无法改正,不能拆除的;

16.违法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未按照);

17.擅自临时建设的;

18.未按批准内容临时建设的;

19.临时建设超过期限。

数字

403.2万平方米

截至6月30日,全市已拆除403.2万平方米(含海域退养及其他整治),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5.2%;拆后腾出土地1146.79万平方米(含海域退养及其他整治),利用土地1095.37万平方米(含海域退养及其他整治),拆后利用率为95.52%。各项指标名列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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