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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交警教您遇轻微事故如何撤离 记得拍下三组照片

2016-07-11 18:06  赖贵旺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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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刮擦,在无人受伤的情况下要及时拍照撤离

 

厦门晚报讯(记者 赖贵旺)上周四,本报《轻微事故未及时撤离罚500元!》一文见报后引起市民关注,不少车主在路上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主动依法撤离,为严峻的交通状况减压,但仍有不少车主依然没有及时撤离,截至今天上午已有13名车主被罚。

记者了解到,近日厦门警方对“在道路上发生财产损失交通事故,不按规定撤离现场,造成交通阻塞”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严查严处。不少车主疑惑:撤离前如何拍照取证?如果对方不愿意撤离怎么办?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对这些疑问作出了详细解答。

撤离

撤离前至少拍三张照片留足证据便于维权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在道路上发生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应当快速处理,立即恢复交通。如果车辆可以移动,就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对现场拍照或标划车辆位置,立即撤离现场,把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再自行协商或者报警处理。

那么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撤离前应该怎么做呢?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前应该现场拍照取证。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特点,可从多角度多拍摄一些照片,留足证据,便于维权。一般至少要拍摄三张照片,包括概览照片、局部照片、细节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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