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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交警教您遇轻微事故如何撤离 记得拍下三组照片

2016-07-11 18:06  赖贵旺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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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属三情形之一

不能撤离现场

如果驾驶人有下列三种情形,则不能撤离现场:离开现场涉嫌逃逸的;有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嫌疑的;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对方不愿撤离

您先撤后报警

交警说,如果当事一方拒不撤离,另一方当事人应拍照取证,向对方讲明不撤离的后果,自行将车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然后打电话报警,或直接驶至就近的交通事故快处点。

出现这种事故

您可要负全责

交警提醒市民,追尾、变更车道、逆向行驶、倒车、溜车、违反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行经交叉路口未按规定让行的,通常要承担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如果是您就更不要再争执了,赶紧拍照后撤离。

事例

大货车占道造成拥堵

不及时撤离被罚500元

7月6日23时01分,海沧大桥往角美方向引桥处,大货车闽DA98**与小车闽DM98**相刮,车内无人员受伤。民警接到110指令后到现场,发现大货车司机杨某没有撤离现场,占用两个车道,导致出岛往马青路方向出现拥堵,民警对杨某处以500元的处罚。小车车主在事故后将车移在旁边的应急车道,没有影响交通,民警仅对其引发事故的不按规定变更车道行为实施相应处罚。

-交警点评-

交警说,杨某在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在没有人员受伤的情况下,没有及时撤离现场,造成交通拥堵,按照规定,民警对杨某处以500元的处罚。

交警说,像杨某这样的车主并不在少数,7月6日、7日两天,桥隧交警大队海沧大桥中队接连开出5张罚单,截至今天上午厦门共有13名车主被处罚。希望广大车主多了解相关规定,避免无故吃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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