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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宴上要吹瓶被拒 厦门一男子冲动伤人被判刑

2016-07-05 09:28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苏文标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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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杨长平)酒桌之上,要不要吹瓶?就为了争一时意气,两名男子把好友的生日宴闹成了打架现场。近日,思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小张因酒后打人被判刑。

据悉,小张是在酒桌上因“吹瓶”与酒友发生争执,最终冲动伤人。2015年8月17日凌晨,小张和小许在明发商业广场的一家大排档发生冲突。他们本不相识,是为了给一个共同的好友过生日才聚在一起。

当时,小张正准备离开,被小许拉住,“我敬你一杯你再走。”其他人开始起哄要他们“吹瓶”,小张也不好推辞,便爽快地开了两瓶啤酒。

没想到,这时对方退缩了,无论如何都只愿意喝一杯。于是,小张不高兴了,“我要走你不让我走,我叫你吹瓶你又不敢,到底要怎样?”

随后,小张盛怒之下,顺手抄起玻璃酒瓶就往小许的脸上砸,导致小许当场受伤。经鉴定,小许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近日,思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小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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