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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一业主验收新房时大吃一惊 家中冒出一个管道井

2016-06-16 16:00:43江雨丰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苏文标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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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

合同上只标注“W”和“H”,谁知道那是管道井?

周女士说,2013年,她购买了这栋大厦A栋30层的两套公寓,分别位于01单元和20单元,根据建筑设计,这两套房是挨在一起的。去年8月份,物业管理处通知她交房。进房时她才发现,屋里竟然有个管道井,像一间小屋子一样,正对着房屋的大门。两套房子都能看到这个管道井,每间能看到4根粗重的管道,有污水管,还有通风管等。

周女士郁闷地说,这意味着以后管道井需要检修时,她必须打开自家大门让检修人员入室。

周女士认为,买房时,销售人员没有明确告知屋子里面有管道井,属于他们的过错。后来她有咨询过很多部门和律师,都认为开发商没有过错,只能说她在签订合同时不够谨慎。

周女士很窝火:合同上只是标注了“W”和“H”两个字母,谁知道那是管道井的标识?

【回应】

会继续与客户协商,找出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

该大厦营销部经理吴先生解释,当初把管道井安置在室内,是因为不想破坏大楼玻璃墙的外部装置,保持美观。图纸都是经过审批的,如果现在管道井改变,就等同于更改了规划。

该大厦物业管理处李经理说,这两栋大厦的建设理念是“核心筒”,许多设计和平常的住宅是不一样的。不只周女士这样,购买01户型和20户型的其他业主也都是这种情况,整栋楼都是这样。这种设计是按照图纸进行的,也是通过政府部门审批的。

对于周女士的困惑,李经理表示理解,不过她说,管道井属于公共设施,检修的次数并不是很多,周女士不能自行堵住,目前也只能维持现状。

该大厦客服主管苏先生告诉记者,这件事情,周女士与开发商已经交涉了很久。他曾经提出可以向公司申请减免周女士两个月的物业费,但周女士不同意,她执意要将墙体敲掉,留出一条通道给维修人员过路。他们会继续与周女士协商,找出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

【部门】

设计图纸能通过审批,说明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市规划局建设处工作人员表示,周女士来规划局查的图纸和合同上所标注的是一样的,说明这种设计不存在问题。该大厦不算是纯住宅,设计师这样设计,肯定有自己的考量,其图纸能够通过审批,说明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也符合建筑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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