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鹭江道的一个路口,交通指示牌上写着“掉头”。 厦门晚报讯(文/图 记者 赖贵旺 朱俊博))前天,本报刊登报道《左转道能否调头?交警:四种情况不允许》,市民李小姐读报后,想起自己曾看过交通指示牌上写着“掉头”,因此特意致电本报问是不是交通指示牌写错了? 是“调头”还是“掉头”?记者昨日随机采访了50人,发现说法不一。语言学专家说,其实这两个词是可以通用的。
【“调头派”】 (代表:行人、司机) 看起来更温和,因为“‘掉头’看着像车祸现场” 市民李小姐说,有一次在等红灯时,看到不远处的指示标志写着“掉头”。“感觉是头掉下来的意思,看着怪吓人的。”李小姐认为,应该用“调头”更合适,这样显得更温和。 市民沈先生认为应该用“调头”,因为“调”有调整位置的意思,“掉”是丢失的意思。市民李先生直言:“肯定是‘调头’啊,‘掉头’看着像车祸现场,怎么可能用这种字眼。” 记者昨日走访了东渡路、湖滨西路、鹭江道、厦禾路,路面上指示车辆可调整方向的标志上都没有注明汉字,都只是用箭头等表示。除了在鹭江道的一个路口处,标志上写有说明:“前方200米掉头。” 【“掉头派”】 (代表:交警、语文老师) 交通法规这么写,应作为交通术语的特定用法 交警小吴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因此相关指示标志应写作“掉头”。 某小学教语文的叶老师说,“掉”有落下、消失、遗失、回转、对换、落在后面等意思,“掉头”则是对换位置,往相反方向的意思。但矛盾在《子夜》中写道:“司机赶快把车子调头,穿过了厂里的煤屑路,就从后门走了。”这里的“调头”和“掉头”意思相近。叶老师说,如果是用作特定交通术语,她会鼓励学生使用“掉头”,作为特定用法,和交通法规保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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