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营改增”申报延长至27日 自本月起,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也开始启用。要提醒纳税人的是,在增值税申报时,增加《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由从事建筑、房地产、金融或生活服务等经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填报。 此外,6月1日起,企业可以通过柜台、网上、手机微信和APP等多种方式申报增值税,同时考虑到本次“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为首次申报,针对这部分纳税人6月份的申报期将延长到27日。因为端午节假期,除上述企业外的一般纳税人和按月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在6月20日前进行申报。(记者白若雪 通讯员 肖雨琳 芬一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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