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31日厦门讯(本网见习记者 苏文标) 5月31日上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大楼三楼举行了民事审判第六庭(以下简称:民六庭)授牌仪式,厦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伟华为民六庭授牌。民六庭的成立对防控金融风险、处置“僵尸企业”、化解产能过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作用,将进一步推进金融、破产、生态环境专业化审判工作。 四个职能服务经济发展 推进专业化审判 金融、破产和生态环境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法律性和政策性。今年年初,厦门中院把推进金融、破产、生态审判工作确定为今年15个创新引领重点项目之一。 据介绍,成立民六庭是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积极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大局的一项重大司法举措,是厦门市法院推进专业化审判的一次突破和创新。它的成立将更有利于统一司法审判尺度,有利于厦门市金融、破产、生态审判资源的集约化整合,广大企业、金融机构和人民群众将得到更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民六庭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职能: 1、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金融、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 2、依法审理企业破产、司法重整、重组改制、强制清算等案件; 3、依法审理涉银行金融案件; 4、依法审理环境资源类民事案件。 下一步,厦门中院将在成立民六庭的基础上,推动厦门部分区法院设立金融、破产、生态审判庭;政策理论水平高、纪律意识强、业务素质好的人员也将配备到金融、破产和生态审判岗位,构建成两级法院的专业审判团队;除此之外,厦门中院还将成立金融、破产和生态审判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建立立、审、执“一条龙”服务机制,做到快立、快审、快判、快结,有效缩短案件审理周期。 做好案件审判工作 维护金融安全 三年来,厦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一审金融借款纠纷案件2322件,审结一审民间借贷案件20512件,审结一审票据、信用卡、保险、融资租赁等其他金融案件12423件,受理企业破产、强制清算等案件65件,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美丽厦门作出了贡献。厦门中院和集美法院先后成功审结了夏新电子(有限)、四海建设、进雄公司企业破产案件,实现了“多方共赢”的审判效果。 在做好案件审判工作、维护金融安全的同时,厦门中院还培养树立了“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全国模范法官”叶炳坤等一批金融、破产审判领域的审判人才和先进典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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