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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小孩玩耍被撞摔伤 一审判撞人小孩担责70%

2016-05-26 08:39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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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2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集法宣/文陶小莫/漫画)两小孩在一起玩耍,结果一人摔成十级伤残,谁来担责?近日,集美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因小孩玩耍受伤引发的索赔案。

小毅和小东是集美同一所小学的校友,由于年龄相仿,都是10岁左右,又同时居住在同一个小区,所以他们二人经常一起玩耍。

2014年12月末的一天晚上,小毅、小东还有其他几个小朋友像往常一样,在小区的配套设施上玩耍。这一配套设施高度大致为1.5米。

谁也没想到,在玩耍过程中,小东撞到小毅,导致小毅从配套设施上摔下。随后,小毅被送至医院治疗,共住院12天。

事发后,小毅父母自行委托鉴定机构对小毅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经鉴定,小毅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建议出院后护理期限60日。鉴定结论出来后,小毅的父母多次找到小东的父母协商赔偿事宜,但一直未果。

近日,小毅因索赔遭拒,无奈之下起诉到法院,要求小东及其父母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117000余元。

面对起诉,小东父母对小毅父母单方委托的鉴定意见不予认可,要求对小毅的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法院依法委托相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小毅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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