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岛内将禁行电动自行车 关于电动自行车未来的“存”与“废”,又有了新消息。 东南网5月17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文陈巧思/图)昨天,《厦门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在市人大网站上公布,对外征求意见。如果说3月30日是“旧版本”,那这算是最新版本。 新版本释放出来的最大信号是“一禁两不禁”。一禁是明确厦门岛内禁行电动自行车;两不禁是邮政快递等行业的骑行不禁,岛内销售电动自行车不禁,但不禁是有条件的。 征求意见截至5月31日,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1、寄信至厦门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邮政编码:361018),并在信封上注明“《厦门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征求意见”字样。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hencongyi@xmrd.gov.cn。 岛内“禁电”四大理由 为什么要在本市中心城区的思明区、湖里区“禁电”,在关于《厦门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若干规定(草案)》的说明中,列出以下四大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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