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法律援助中心开门接待来访群众。
市民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厦门日报讯 (记者 江海苹 通讯员 甘权仕)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加舒适、便捷、优质的服务,即日起,新的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便民服务大厅正式启用。在法律援助服务大厅,群众可享受更加高效优质、方便快捷、全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环境。
【现场直击】
简化办事流程 符合条件的当日办理
昨日,记者来到湖里区金山西路1号司法行政大楼临街1楼,法援服务窗口从原来的2楼迁到1楼。一到门口,鲜红的“厦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几个大字映入眼帘。进入服务大厅,迎面看到的是厦门市司法局局长叶勇义亲自拟定的“依法、维权、保障、公平”八个大字,一眼便明了法律援助的宗旨。
大厅在原来咨询室的基础上新增了前台接待,设立法律咨询和受理指派席位。大厅左侧设置等候休息区。墙上还挂着便民服务指南、申请法律援助流程图等公示内容,群众可根据上面的流程,明确办事需要走哪些程序、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让办事更便捷;右侧设置填单区。除此之外,大厅还配备自助点援机、医药箱、饮水机等,提供贴心周到的便民服务。
接待窗口便民服务举措多样,“一站式”服务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在前台,每个工作日配有2名法律援助律师和2名中心工作人员为来访群众提供免费咨询。窗口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尽可能做到“案件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指派”,缩短办事时限,简化办事程序,免除群众舟车劳顿之累;对即将超过时效等紧急、特殊情况的援助案件则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先行援助制度,先行指派律师办理,保障受援人得到及时援助。
在点援机内,共存有394名具有多年执业经验的律师的详细情况,受援人可自主查阅法援律师的资料,像在医院挂专家门诊号一样,结合律师的执业年限、特长、语言等信息,自主选择满意的律师作为案件承办人。
设立特殊接待室 力争法援申请可走“网路”
记者发现,服务大厅还设有专门的私密咨询室和群体性案件接待室。凡是涉及婚姻家庭隐私、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利于在接待大厅公开咨询的各类纠纷,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会将她或他们领到区法律援助中心特意开设的“私密咨询室”,让他们尽管放心地说出“不便说的、不好说的”,接待人员有义务为他们保密。这是市法律援助中心为群众提供真情服务的一个新举措。针对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大厅还专门设立了群体性案件接待室。
据介绍,新的法律援助服务大厅的启用,是市司法局全力打造市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第一步。下一步,市司法局正着手建设“厦门市12348法律综合服务平台”和医疗纠纷调解大厅,并加快信息化建设,以期在不久的将来开通网上法律咨询服务,并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引导进行网上申请并及时进行网上预审批,通过互联网+的服务模式,为申请人提供更为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届时,市民将拥有一个更高效优质、方便快捷、全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环境。
【成效】
“一小时”服务圈
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
据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林剑芳介绍,经过近20年的努力,中心不断推出各种便民服务措施,为群众提供更完善的法律服务,基本建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网络。
目前,全市38个镇(街)都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站, 475个村居(社区)聘任了法律援助联络员,打造“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确保有需求的群众能就近获得周到的服务和帮助。
除此之外,市法律援助中心还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市第一、第二看守所、市人大信访局、市妇联、市残联、市工会、市台协等地设立了97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市第一、第二看守所、市人大信访局有定期安排援助律师值班,免费为来访群众提供即时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指导。
对于一些寻常的法律常识和法律问题,市民可拨打12348法律服务专线进行咨询。
保障服务
多措并举提高办案质量
法律援助质量是法律援助的生命线。多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一直重视法律援助质量建设,多措并举提高办案质量,力争每一位受援人都能获得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
2014年制定了《厦门市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规程》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须知》,细化了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指派流程,明确了各中心审批职责范围和工作流程;细化了办理流程,建立了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指南,明确了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标准。
同时,强化法律援助案件的日常监督。在日常工作中,市法律援助中心将通过组织工作人员针对群体性案件、重大疑难案件以及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进行旁听,及时了解援助律师的办案情况;通过电话回访、入户回访等方式,对受援人进行回访,了解当事人对援助律师工作的满意度,及时收集当事人反馈的问题;通过走访案件承办单位,了解援助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情况。
通过公开化建设,引入社会监督。通过大厅滚动显示屏及时公开法律援助案件指派情况,加强社会群众对法律援助中心的监督,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指派工作。
市法律援助中心还将每年一度的法律援助律师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律师调整出援助律师资源库,更好地确保法律援助律师在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时的服务质量。
下一步,中心还将建立标准化的质量考评体系,提升厦门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
【温馨提醒】
法律援助
有哪些形式?
法律援助中心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受援人指派免费律师代拟法律文书,代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劳动仲裁案件,以及公证援助和司法鉴定援助。
哪些案件
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厦门法律援助援助范围包括:刑事案件;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因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以及其他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请求赔偿的;因实施见义勇为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民事权益的;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主张权利的;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
获取法律援助
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厦门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的法律咨询不设案件范围和经济困难门槛,只要有需要的市民,在市区两级法律援助中心都可以获得法律咨询援助服务。如果需要获得免费的援助律师,只要家庭经济困难,案件属于法律援助案件范围,并且在厦门市审理或者处理三个条件就可以向市区两级法律援助中心申请获得免费的援助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