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市国税直属分局指导纳税人开具首张金融业增值税发票。(黄琳芬摄)
▲盖上代开发票专用章。(黄国强摄)
▲厦门生活服务业首张“营改增”增值税发票成功开具。(黄坚摄)
▲5月1日翔安国税指导纳税人开出第一张房地产业增值税发票。 (黄亮摄)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夏税宣)昨日凌晨零时,全市第一张生活服务业增值税发票在厦门威斯汀酒店开出,标志着“营改增”全面试点在厦门正式落地,逾12万户纳税人将享税制改革红利。
据了解,厦门共有12.34万户纳税人涉及到本次的“营改增”,除了生活服务业,还有建筑、房地产、金融行业,同时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新增的不动产所含增值税都将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昨日,这些新增试点行业陆续顺利开出增值税发票,截至17时,厦门16个国税办税厅和营改增试点企业一共开出了12578张增值税发票,金额9200万元,税额718万元。
生活服务业
威斯汀酒店开出全市首单
昨日凌晨零点,在厦门威斯汀酒店,伴随着一阵紧凑而又清脆的打印声,酒店为顾客张小姐打出的第一张增值税发票成功开出,这不仅是厦门首张生活服务业增值税发票,也是厦门“营改增”税制改革后开出的第一张发票。在这张号码为01051001的增值税发票上,内容划分非常详细,不仅清楚地写着住宿金额为1210元,还多了一个“税额”的标注,为72.6元,价税合计也就是实际消费金额为1282.60元。
据介绍,为了确保5月1日能够顺利开出发票,厦门威斯汀酒店已经足足准备了半个月的时间。酒店财务经理杜小姐说,除做好培训外,公司在硬件方面也做了多手准备,“多亏思明区国税局这边一直给予我们支持,不仅做了政策上的辅导,还专门协调增值税防伪税控服务单位上门帮我们安装和调试设备。”
上午8点,记者随后来到位于镇海大厦的思明区国税局办税大厅,里面已经有不少纳税人在办理代开发票业务,办税窗口的国税人员面带微笑,熟练地录入资料、打印发票。来自南洋缘旅社的苏婷婷开出了营改增以来厦门生活服务业代开的首张增值税专用发票。
“生活服务业原来按5%税率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分两种情况,一种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的6%增值税率,另一种是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简易计税方法适用3%的征收率。”思明国税人员表示。营改增后,税率发生变化幅度不是很大,而且由于增值税专用票可以直接抵扣税款,相当于“真金白银”,尤其是对进项税金较多的纳税人更为有利。
房地产业
整体税负有所减轻
昨日上午九时,厦门禹洲城有限公司顺利开出了厦门房地产行业首张增值税发票,标志着房地产行业“营改增”税改在厦门全面铺开。
这张发票是针对个人购房者周先生预缴定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的项目是禹洲缇香浅山楼盘,房屋总价193.3万元,票面金额为5万元,税额为2380.95元。
记者注意到,这张发票的税率为5%。禹洲城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杜女士表示,对今年4月30日之前取得施工许可证的老项目,营改增试点过渡政策允许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计税。而由于增值税是价内税,折算后征收率相当于4.76%,因此对企业而言税负水平略有下降。
“房地产营改增政策出台之后,翔安国税工作人员帮我们一起进行了详实的测算,总的来看税负有所减轻。”杜女士说,尤其对房地产行业而言,企业成本的重头是土地出让金,此次改革政策明确土地出让金的价款可从销售收入里抵减扣除,然后再乘以相应的税率进行计征。因此,从行业来看,整体税负也是下降的。
值得注意的是,营改增后,销售不动产的“时机”也将影响到缴纳增值税税率。比如,一般纳税人销售其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若是销售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应适用11%的税率。交税地点也涉及,需要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一部分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金融业
向实体经济传导释放政策红利
昨日上午10时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开出厦门全面营改增试点后保险行业首张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张编号00208001的发票来自一笔总金额为854元的保费,税额为48.34元。
“把金融保险业纳入营改增的试点范围,就保险业本身看,有利于降低保险企业的税负和降低保险产品的消费成本,也会有效地推动我们整个行业构建一个更加规范透明公平的市场秩序。”中国人保厦门分公司党委书记王秀英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王秀英表示,目前非寿险业按照5%征收营业税,“营改增”后,将按6%征收增值税,但允许对购买的办公楼或房租、机器设备等支出的增值税进项进行抵扣,以便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从长远看,对保险产品的定价、理赔等环节肯定都会带来影响。
市国税直属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增值税发票俗称“纸黄金”,营改增后,企业客户购买保险服务业务,支付的手续费、保险费等,只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符合营改增政策,都可以用于抵扣增值税款,这等于直接降低了投保企业的经营成本,释放政策红利。
建筑业
将推动生产方式的转变
昨日上午11时,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开出了厦门工程建筑行业首张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张工程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为厦门同集路交叉口立交工程项目开具的,票面总金额为100万元,税额为29126.21元,执行的是简易征收的3%税率。
“营改增后,建筑行业一般纳税人从征收3%的营业税,到改为征收11%的增值税,而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3%的增值税。”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吴建华表示。但为降低建筑企业负担,改革方案也明确,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3%的简易征收税率。
他认为,营改增对建筑业是否利好,绝不能只盯着税负的增减,而是要看最终企业利润率的变化。具体到每个企业需要尽早规范经营、调整业务结构等,通过增加抵扣等方式降低税负,以通过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流程、会计核算,防范误操作导致多缴税或者涉税风险。长远看,营改增将推动建筑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促进建筑企业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加快转型升级。
【数字营改增】
管户增50%
厦门纳入此次营改增纳税人共计12.44万户,其中,金融服务业443户,保险服务业73户,房地产业3406户,建筑业1.22万户,生活性服务业10.82万户,国税管户较营改增前增加50%。
4个100%
截至4月28日,厦门国税共办理税务登记占审核确认总户数的100%;推行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占应推行总数的100%;增值税发票领用占需领用户的100%;培训覆盖面达到100%。
增设137窗口
目前全系统增设办税网点12个、窗口137个,全市9个基层单位有办税窗口330个,其中设置营改增专区11个、专窗86个。
【延伸】
“营改增”带来啥影响?
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对咱们老百姓的生活都会带来哪些变化呢?
5月1日起,大家出门吃饭后,拿到的发票将跟以前不再一样,刮奖发票将被增值税发票取代,发票的红色监制章由“地税局监制”变为了“国税局监制”。由于“营改增”后,发票是实行价税分开显示,因此在餐饮发票上,“金额”和“税额”两栏会分开显示,两者加起来才是实际花的钱。这样一来,大家就可以清楚地看到自己吃一顿饭交了多少税。
“营改增”的实施,也将给大家在二手房买卖上减少税费的支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对个人销售住房缴纳税款问题进行了明确:即个人购房不足2年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购房2年以上含2年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营改增”后,市民出售购买不足2年的100万元左右住房,所缴税款比之前可减少23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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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营改增税制转换成功
厦门国税实行24小时值守
昨日起,全面营改增试点真正在厦门“落地”了。为确保纳税人顺利开具增值税发票,记者昨日获悉,五一期间,厦门国税全市9个基层单位的16个办税厅均节日无休,对试点纳税人提供全行业开票服务,确保营改增试点顺利推行。
一把手挂帅跟踪问效
据了解,市国税局推行绩效考核和督查机制,建立国地税联席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与完成时限,倒排任务,责任到人。市国税局局长朱俊福对营改增工作亲自部署安排、亲自指挥协调、亲自问效调研、多次召开专门会议部署营改增工作。4月25日,市国税局又联合地税局,召开三级驻厦新闻单位营改增通报会,国地税局长向媒体解读政策,与新闻媒体“直通连线”,合力推进营改增工作。
面对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少的现实困难,国税系统党团员发出倡议书,成立突击队。国税全系统从4月至7月取消常规休假,实行“5+2、白+黑”工作模式,并利用周末2天时间推行防伪税控设备、举办内外部培训等,避免营改增高峰期与申报期冲突。国税干部还利用晚上开展业务自学、政策研讨,定期召开营改增推进会,集中解决难点问题,提前做好各项软硬件测试等工作。
24小时值守确保开票成功
五一小长假期间,市国税局负责人带领班子成员亲自到各办税厅督察巡视,市局领导先后26次到基层一线调研指导,靠前指挥,分管领导作客市政府网站、解读营改增政策,千方百计保障改革平稳推进。主动加强与税务总局的汇报沟通,与总局工作安排始终步调一致;积极向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强化与地税、财政、工商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及时沟通解决部门间工作事项。
为保证营改增顺利开票,全市国税系统基层业务干部五一小长假也坚守岗位,实行24小时轮流值守,确保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解决问题。
监控办税流量增设137个窗口
今年3月初,市国税局根据全市国税系统16个大厅的分布和业务情况,监控人员流量,设置高峰流量三级预警,还统一设置营改增绿色通道、异常业务处理窗口,实行导税分流服务、错峰预约办税,引导纳税人使用自助办税、网上办税、掌上办税等方式,努力减轻大厅办税压力。
目前,全系统已增设办税网点12个、窗口137个,全市9个基层单位有办税窗口330个,其中设置营改增专区11个、专窗86个。在基层国税部门,各单位也早谋划、解难题,比如,营改增户数最多的思明国税局重新启用镇海、闽南大厦两个办税厅,切实提升了营改增办税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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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地税“营改增”首日开出257万元
增值税发票税款仅为3000多元
为方便纳税人办税,“营改增”后,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税收业务,仍由厦门地税局代征。昨日上午,厦门地税办税服务厅窗口顺利代开出纳税人通过预约办理的二手房交易增值税税单、增值税发票以及房屋租赁发票,标志着厦门地税局成功实现代征二手房交易和私房出租增值税业务。
据统计,昨日全天,市地税局直属分局以及海沧、湖里、集美、思明、同安、翔安六个区局代征服务窗口共计开出29份增值税发票,累计开票金额257.1万元,缴纳增值税税款仅为3531.88元,大部分发票税额一栏为“0”。
在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民李先生按照预约的时间,来到地税窗口,办理缴交二手房交易的相关税费。由于李先生所购买的这套房产,已经满足了满两年对外销售的条件,按照新政是不用缴纳增值税的。厦门地税工作人员为他开出了全市第一张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可以看到票面上的税额是“0”。昨日上午,地税局还顺利地开出了厦门第一张二手房交易增值税税单。高先生购买的是一个车库,按照原来的计税依据,高先生需要缴纳31746.4元的总税款,“营改增”后,他只要缴纳30691.9元,总的税负下降1054元。“因为增值税为不含税收入,我们进行换算。其次除增值税以外的税种像契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还有印花税都是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因此总体税负是略有下降的。”市地税局税政一处方静说。
不同于以往的休息日,昨日的翔安地税办税服务厅显得特别热闹。除了办理私房出租业务的纳税人和窗口工作人员外,区地税局的主要领导、纳税服务科负责人、征管法规科负责人和区国税局的主要领导、相关人员也都守在打印机旁。他们都见证着该区第一张由地税部门代开的私房出租业务增值税发票。“长期以来,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我国重要的两大税种。5月1日后,营业税时代结束了,‘道道征税,层层抵扣’的增值税将发挥更重大的作用。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国地税协作,认真做好营改增相关工作。”翔安区地税局局长陈忠华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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