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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营改增昨启动 厦门市逾12万纳税人享改革红利

2016-05-02 08:37:50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邹玒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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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

向实体经济传导释放政策红利

昨日上午10时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开出厦门全面营改增试点后保险行业首张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张编号00208001的发票来自一笔总金额为854元的保费,税额为48.34元。

“把金融保险业纳入营改增的试点范围,就保险业本身看,有利于降低保险企业的税负和降低保险产品的消费成本,也会有效地推动我们整个行业构建一个更加规范透明公平的市场秩序。”中国人保厦门分公司党委书记王秀英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王秀英表示,目前非寿险业按照5%征收营业税,“营改增”后,将按6%征收增值税,但允许对购买的办公楼或房租、机器设备等支出的增值税进项进行抵扣,以便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从长远看,对保险产品的定价、理赔等环节肯定都会带来影响。

市国税直属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增值税发票俗称“纸黄金”,营改增后,企业客户购买保险服务业务,支付的手续费、保险费等,只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符合营改增政策,都可以用于抵扣增值税款,这等于直接降低了投保企业的经营成本,释放政策红利。

建筑业

将推动生产方式的转变

昨日上午11时,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开出了厦门工程建筑行业首张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张工程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为厦门同集路交叉口立交工程项目开具的,票面总金额为100万元,税额为29126.21元,执行的是简易征收的3%税率。

“营改增后,建筑行业一般纳税人从征收3%的营业税,到改为征收11%的增值税,而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3%的增值税。”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吴建华表示。但为降低建筑企业负担,改革方案也明确,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3%的简易征收税率。

他认为,营改增对建筑业是否利好,绝不能只盯着税负的增减,而是要看最终企业利润率的变化。具体到每个企业需要尽早规范经营、调整业务结构等,通过增加抵扣等方式降低税负,以通过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流程、会计核算,防范误操作导致多缴税或者涉税风险。长远看,营改增将推动建筑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促进建筑企业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加快转型升级。

【数字营改增】

管户增50%

厦门纳入此次营改增纳税人共计12.44万户,其中,金融服务业443户,保险服务业73户,房地产业3406户,建筑业1.22万户,生活性服务业10.82万户,国税管户较营改增前增加50%。

4个100%

截至4月28日,厦门国税共办理税务登记占审核确认总户数的100%;推行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占应推行总数的100%;增值税发票领用占需领用户的100%;培训覆盖面达到100%。

增设137窗口

目前全系统增设办税网点12个、窗口137个,全市9个基层单位有办税窗口330个,其中设置营改增专区11个、专窗86个。

【延伸】

“营改增”带来啥影响?

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对咱们老百姓的生活都会带来哪些变化呢?

5月1日起,大家出门吃饭后,拿到的发票将跟以前不再一样,刮奖发票将被增值税发票取代,发票的红色监制章由“地税局监制”变为了“国税局监制”。由于“营改增”后,发票是实行价税分开显示,因此在餐饮发票上,“金额”和“税额”两栏会分开显示,两者加起来才是实际花的钱。这样一来,大家就可以清楚地看到自己吃一顿饭交了多少税。

“营改增”的实施,也将给大家在二手房买卖上减少税费的支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对个人销售住房缴纳税款问题进行了明确:即个人购房不足2年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购房2年以上含2年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营改增”后,市民出售购买不足2年的100万元左右住房,所缴税款比之前可减少23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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