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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男子零首付欺骗客户购车 假发票忽悠银行贷款

2016-04-06 09:22  黄敏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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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首付购车真不行

到案后,徐某江称零首付购车真不行。他以汽车中介的身份,与同安一家二级车行合作,说有很多客户要买车,他会搞定银行贷款。等客户买车了,徐某江就虚构客户身份,把客户变更成公司股东或者法人,伪造虚假的银行流水单,证明客户有还款能力;再通过汽车低配和高配的价格差,如客户买了20万元的低配小车,伪造出30万元的购车发票和购置税发票,提交给银行客户经理,以此实现零首付购车。

那么小荣和林女士的车究竟去了哪里呢?徐某江辩称,因为汽车中介垫付卖车款,都是由中介去领车,中介领到车不会给客户,而是拿去做抵押,因为有些汽车中介承诺给客户办理的信用卡额度办不下来,客户没法还中介的借款(指首付和税费),造成客户无法提车;车直接做了抵押,此前客户也签字了,利息很高,客户无法支付那些高额利息,造成没办法提车。

嫌犯被检察院批捕

徐某江,1977年出生,漳州人,大专文化。公安机关在2015年11月12日将其抓获归案。

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2013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徐某江在明知客户不符合购车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在客户到车行选定车辆后,虚构客户身份,伪造银行流水单、车行首付款证明、车辆销售合同等资料,向岛内一银行递交办理申请信用卡购车分期还款暨抵押手续。银行审核资料,开具放款意向书后,车行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并缴纳车辆购置税、办理保险、挂车牌、车辆抵押证明等手续。银行确认车辆抵押手续办完后,将贷款转给车行。车行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收缴款书》等材料交给徐某江并放车(车行放车后,客户未领到车辆,车辆不知去向)。徐某江再根据真实的发票,调高车辆车身价,伪造虚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收缴款书》提交给银行。

经银行统计,徐某江提交的93份《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面金额累计为34444960元。经厦门思明区国家税务局鉴定,徐某江提供的93份《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均为假发票。而林女士、小荣等多名客户办理信用卡购车分期还款后,因还款能力不足,信用卡均逾期,截至2015年12月8日,逾期总金额为12144112元。

目前,徐某江因涉嫌非法制造假发票,已被思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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