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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车辆购置税征收新规:三种情况下购车可退税

2015-01-30 09:08:33陈泥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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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实习生 胡彦 通讯员肖雨)记者昨日从市国税局获悉,国家税务总局新修订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将于2月1日起实施。新办法明确了对已缴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的几种情形;对于车购税完税证明遗失后的补办程序,取消了原先须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规定。

据国税部门统计,2014年厦门累计征收的车购税达23.78亿元,共有17.76万辆车缴交车购税,分别比2013年同期增长4.57亿元、2.36万辆。据介绍,厦门车购税的纳税人大多是私家车主,而可免于缴纳车购税的大多是“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如吊车、起重机等工程车辆,或留学归国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购买的车辆,以及符合条件的公交车等。

另据了解,我国车购税的税率为10%,计税价格则按“从高不从低”的原则:如果发票上的不含税价超过国税总局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则以发票价格计税;若发票上的不含税价低于“最低计税价格”,则以后者计税。

【新规解读】

买车后多少天内缴税?

根据新规,纳税人购买的自用车辆,国产车应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车应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纳税人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也应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免税车”转让要重新申报吗?

新规特别明确了几种“免税车”需重新申报的情况。比如,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纳税人应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免税车辆发生转让,但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方也应当自购买或取得车辆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免税。

车商促销,车购税能减少吗?

按照新规要求,对于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不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图册》的车辆,2月1日起将一律不予免税。国税人员提醒,只有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库存超过3年、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等,才有“价格明显偏低”的“正当理由”,而4S店所谓的促销、打折等都不能成为少纳税的正当理由。

退税如何办理?

对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新办法明确了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的三种情况: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

新规实施后,纳税人只需拿着经销商开具的红字发票,就可直接办理退税。而且国税部门会将退税款直接退还到纳税人账户,无需再经4S店转手。纳税人可自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纳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

【同步新闻】

厦门车购税代办业务落户汽车4S店

本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耿华)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优化车购税征管流程,国税部门首批在厦门致远汽车有限公司等6家汽车4S店推出“代办车购税纳税申报”服务。今后,纳税人在这6家4S店购车后,遇到节假日或双休日,也可通过设置在店内的税库银POS机直接缴纳车购税税款。

海天路办税服务厅下月“升级”

本报讯(记者 陈泥 实习生 胡彦 通讯员耿宗禹)一般纳税人认定、税收优惠备案、税控设备发行……今后,湖里区海天路的纳税人不用大老远跑到其他办税服务厅办这些业务了,只要就近到海天路办税服务厅就可“一站式”搞定。

据悉,1月26日起,湖里区国税局将海天办税服务厅升级为“全职能办税服务厅”,今后,所有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的业务,都可以在这里办结。此外,目前湖里国税在枋湖服务厅预约服务室配置的可自助取件 “鸟箱”,2月1日也将进驻海天路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带来更多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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