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现状“黑中介”频现帮忙代办业务 “骗提”行为,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不是一个新话题,不过近一段时间,这样的现象却呈现日渐猖獗的态势。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回忆,春节前后,窗口工作人员就遇见了好几个疑似“骗提”的案例。“几个申请人拿着同一家外地医院开具的病历或是同一个外地公司的入职证明,前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由于公积金提取的特殊性,窗口人员留了个心眼,经过再三查证和确认,最终发现这些证明竟都是伪造的。 随后,工作人员将这些已经取出的公积金款项全数追回,同时对申请人进行询问。而不出工作人员所料,这些“骗提”行为的背后,都有“黑中介”的“帮助”。 “申请人向中介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中介就帮忙伪造各类证明,以达到提取出公积金的最终目的。”相关负责人说,“黑中介”抱着侥幸心理企图用伪造文件蒙混过关,行为异常明目张胆。有时候,窗口的工作人员认为申请文件有问题,驳回其提取公积金的申请之后,部分“黑中介”仍不放弃,转头就继续“转战”别的窗口排队。为了把自己的业务“做大做强”,他们到处发放广告小卡片,令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哭笑不得的是,有时候这类的广告卡片还会出现在他们的信箱当中。 揭秘佣金要价25%已形成利益链 虽然明知“骗提”公积金是非法的,但是在暴利的驱使下,仍有个别中介铤而走险,并极力忽悠职工“上钩”。近日,记者就以职工身份,暗访调查声称能够包办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黑中介”,揭开他们的“灰色产业链”。 这些中介通过网上发帖、百度推广、在QQ群和微信群发消息、张贴小广告等方式,招揽“生意”。记者首先联系上一家中介。这家中介打出的旗号是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但在公司简介上,却自称是一家专业从事公积金提取咨询的公司,业务范围覆盖福建省九个地市。记者以职工身份,拨通了这家公司联系人王小姐的电话。王小姐说,只需要几天时间,就可以把记者的公积金套取出来,手续费是25个点,也就是提取金总额的25%,例如提取10万元的话,就要收费2.5万元。 “套取公积金比较复杂,你们一般人办不到,只有我们能办到,所以收费会比较高,这是行情价。”王小姐说。记者问她要以什么名义套取公积金,她回答说:购房。“你把你的身份证扫描件和证件照发到我的邮箱,我们会制作好一份购房合同,房子是真实存在的,购房者就写你的名字,公积金取出来以后,我们再把这个购房记录销掉。”王小姐说,“讲白了,这其实是假过户,但不会被人发现。如果你不放心的话,可以事成之后再付钱。”记者询问,是否会对将来贷款买房造成影响?王小姐回应:“任何事情都是有风险的,我们怎么可能保证你一辈子不受影响!” 而另一家名为苏州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中介,则宣称可以提取“江浙沪鲁闽”任意一个地方的公积金。记者联系上这家公司的负责人汪经理,他说,无论提取人名下有无房产,已婚还是未婚,在职还是离职,他都有办法把公积金套取出来,收费也是25个点。“具体操作方式可根据你的实际情况灵活选择,比如制作一份假的购房合同或者离职证明。” 业内人士指出,“黑中介”已经形成一条灰色利益链,利用异地信息共享不同步的缺口,游走在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了获取暴利,他们大多用口头打包票忽悠“服务”对象,但拿到钱后就溜之大吉,不再“负责”后续可能会发生的连锁效应。而事实上,“黑中介”也没有他们口中所说的那么神通广大,他们惯用的手法就是伪造文件或通过“皮包公司”代开就职证明,这类手法其实很容易就会被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识破。 案例职工险被开除涉案人员获刑 若“骗提”行为被识破,倒霉的不光是中介,申请人也将面临“赔了夫人又折兵”的状况——不仅要向中介支付高额佣金,而且还可能承受被单位开除、个人信用受影响等一系列损失。这方面的案例,在厦门就有发生。 记者从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去年,一名厦门国有企业的职工因违规套取公积金,差点被单位开除。这名职工在网上联系上一家中介,在中介花言巧语的忽悠下,一时心动,想把个人账户里的公积金套取出来。中介帮她伪造了一份异地工作证明,违规套取了数万元的公积金。而中介拿到佣金之后,就与这名职工失去了联系。一开始,职工也以为万事大吉,没想到,她所在单位的财务发现这名职工的公积金账户出现异常,公积金交不了,随之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报告。结果发现这名职工以虚假材料违规套取公积金,事情就此败露。职工所在单位的管理层得知此事后,险些把她直接开除。幸好这名职工认错态度良好,并且主动退回了违规套取的公积金,这才得以保留原职,不过,她的个人信誉已经受到了严重影响。 “骗提”公积金,除了职工本人受到处罚以外,中介也要面临法律的制裁,尤其是伪造公章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等待他们的很可能是牢狱之灾,这方面的案例,在外地已经有了先例。 今年2月24日,甘肃省酒泉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两起出售非法制造发票案,犯罪嫌疑人以代办住房公积金及贷款手续提取现金的名义,通过非法途径多次购买伪造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售卖给他人,并以此获利。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当地检察机关批捕。 去年12月,江苏省仪征市王某等3人,提供假证帮11人套取住房公积金共计30多万元,其行为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仪征市法院处以相应刑罚。 |
相关阅读:
- [ 02-19]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每月1日缴存1千 年利息增75.39
- [ 02-04]在外地缴存公积金的厦门户籍职工 可在厦申请贷款
- [ 01-28]因春节假期长 下月公积金请各单位2月15日前缴存
- [ 01-04]厦门推出公积金便民新举措 职工可网上提取公积金
- [ 12-25]厦门重启“公转商贷款” 享与公积金贷款同等低息优惠
- [ 12-15]办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可享一站式服务 而且节省利息
- [ 12-12]67个便民事项将进驻政务中心 涉申请公积金贷款审批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