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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销员涉嫌职务侵占 销售部主任被卖场辞退获赔偿

2016-03-16 08:07  陈佩珊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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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乃玲图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 湖法宣)2006年,阿磊入职某公司卖场,几年之后,当上了该卖场销售部主任。不过,他这销售部主任生涯在2014年10月画上了句号。阿磊被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理由是,其“下属”侵占产品样品,存在私收货款事实。

“下属”涉嫌职务侵占被捕

“下属”涉嫌犯罪,让主任来买单,阿磊委屈又气愤。2014年11月,阿磊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2014年10月份工资3700多元、赔偿金6.6万余元和经济补偿金3万多元。几天后,仲裁结果出来,公司须支付其2014年10月份工资2300余元和赔偿金6.6万余元,驳回了阿磊的其他仲裁请求。

拿到这仲裁结果,公司不满意了。2015年年初,公司将阿磊告上法庭,表示同意支付2014年10月份工资2300余元,但请求法院判令公司无须向阿磊支付赔偿金6.6万余元。

阿磊的“下属”究竟犯了何事,至于让公司因此辞退了一名销售部主任?原来,阿磊的“下属”袁某是某品牌派驻该卖场的一名促销员。2014年8月,袁某私售产品、私收货款、侵占货款等被发现,其因涉嫌职务侵占被逮捕。

2个月后,阿磊所在公司作出了一份针对他的违规处罚会议纪要,同意解除与阿磊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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