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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厦门60产品登质量诚信“红榜” 四企业进“黑榜”

2016-03-15 10:11:02陈泥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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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廖博超)近日,省政府公布最新一批“福建名牌产品”名单,授予全省共552款产品“2015年度福建名牌产品”称号。厦门锐珂(厦门)医疗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CARESTREAM+AERMEI牌医疗胶片等60项产品获此殊荣。详细名单可上市质监局网站(http://www.xmzjj.gov.cn/)查询。

据悉,本次“2015年度福建名牌产品”的组织评选工作自去年3月份便已展开。6月份,经严格把关,厦门正式推荐60项产品申报2015年福建名牌产品。

长期以来,厦门持续加强对创名牌企业的帮扶指导,深入企业进行“个性化”辅导,从标准化、计量、质量检验等基础工作入手,积极帮助企业建立健全标准化体系、计量检测体系、质量检验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同时,选择一批带动力强、市场竞争力强的骨干企业和重点产品进行培育扶植,以品牌效应带动产业集聚,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据介绍,此次厦门获评产品总产值达271.3亿,其中,15项产品产值连续2年增幅超过10%。

目前,厦门已有累计163项产品获“福建名牌产品”、217项产品获“厦门优质品牌”,拥有2家福建省政府质量奖和10家厦门市质量奖获奖企业。2014年名牌企业群体产值达2001.25亿元,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以10.45%的企业数量创造出42.69%的产值。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本报,独家对外发布《2015年度厦门市产品质量安全白皮书》,通报去年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内容涵盖消费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民生计量、市民维权、执法打假等五大方面。

《白皮书》透露,去年厦门消费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为98.02%,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合格率93.9%,产品质量指标维持在较高水平,有效地支撑和促进了全市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与《白皮书》一并发布的,还有2015年企业产品质量“红黑榜”及打击质量违法典型案例。全市共有60项“2015年度福建名牌产品”荣登“红榜”,4家企业因质量违法被列入“黑榜”。4个打击质量违法典型案例涉及水泥、电梯、气瓶等产品。

解读质量安全白皮书

质量诚信“红黑榜”啥内容?

今后,市民想要购买某家企业的产品前,不妨先上网查查诚信“红黑榜”。据悉,厦门将建立质量诚信“红黑榜”信息发布机制。

根据市质监局近日制定出台的《厦门市质量诚信“红黑榜”发布工作机制(试行)》要求,厦门质量信用信息发布内容包括失信名单和守信点赞。

【曝光失信】

涉及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的失信名单

近3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或省级监督抽查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生产企业名单;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或省级监督抽查中拒绝接受检查的生产企业名单。

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或在整顿期满后经再次复查仍不合格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生产许可被撤销证书的生产企业名单。

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被依法吊销证书的生产企业名单。

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涉及执法案件,也将被列入失信名单

按照《质检总局关于贯彻<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试行)的意见>》要求,需要进行信息公开的6类案件,以及货值15万元以上,或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或罚没款5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

需要进行信息公开的6类案件包括,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案件;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案件;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案件;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案件;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案件;生产、销售、使用无许可证的特种设备或翻新、销售报废的特种设备的案件。

【点赞守信】

政府质量奖、福建名牌产品和厦门优质品牌信息:包括中国质量奖(含提名奖)、福建省政府质量奖、厦门市质量奖和福建名牌产品、厦门优质品牌。

标准化方面信息:福建省标准贡献奖;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各类标准化示范试点单位。

产品质量稳定企业信息:近3年产品质量国家、省级和市级监督抽查均合格的生产企业名单。

其他信息:除上述三类守信点赞信息外,应当发布的其他守信点赞信息。

主要强检计量器具检定和定量包装商品抽查合格率

失信名单公布啥?

主要公布产品质量安全违法信息。发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日用消费品、农资产品、建材产品、汽配产品等领域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信息。

主要包括:

●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在生产加工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质量红黑榜上哪查?

市质监局将在官网上设置厦门质量诚信“红黑榜”专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并适时与市文明办等单位、全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进行数据对接,实施联合发布。

【数字】

消费品质量

38批次产品抽查不合格

2015年,市质监局组织对家用电器、轻工产品、机电、建材等四大类消费品进行抽查,共抽查了厦门企业生产的1924批次产品,1886批次合格,抽查批次合格率为98.02%。

《白皮书》透露,去年质监部门在消费品质量抽查中,共发现38批次不合格产品。其中有2批次家具产品(不合格项目为甲醛释放量)、1批次投光灯具产品(不合格项目为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1批次自镇流LED灯产品(不合格项目为标志、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防护、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存在严重不合格问题。

打假治劣成效

销毁1.7万件假冒伪劣商品

2015年,市质监局共检查人造板、洗涤用品、服装、低压电器、汽车配件、儿童用品、建材、电子计价秤等领域的1536家生产企业。查处制售伪劣产品、无“3C”认证及冒用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编号案件71件,罚没款101.44万元。

昨日上午,市质监局集中销毁了去年查获的包括人造板、食品用包装容器、洗洁精、服装、玩具、电子秤、家具等,共计17718件存在质量问题的罚没物品,货值共计13.83万元。

特种设备安全

1347台问题电梯完成整改

至2015年底,厦门共有各类特种设备64493台,各类气瓶逾120万只,压力管道逾1600千米,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继续保持平稳。《白皮书》透露,去年市质监局全年共现场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990家,对23家单位立案查处,罚没款54.97多万元;通过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督促使用单位对1347台问题电梯台完成整改,对34家电梯维保单位开展维保质量现场抽查,对抽查中发现3家维保单位违反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市民维权状况

家电和电梯成投诉举报热点

《白皮书》透露,2015年,市质监局12365投诉举报中心全年共受理质量申诉举报案件584件,较2014年上升10.6%,凸显市民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其中,质监部门受理申诉506件,举报78件,主要集中在家电和电梯方面。

民生计量抽检

定量包装商品抽检合格率提高

2015年,市质监局共检定加油(气)枪4212枪,检定验光计量器具898台件,检定医疗器具9468台件,合格率分别为100%、93.7%、100%,均维持较高水平。去年全年,质监部门还组织对98家生产企业开展定量包装抽查,涉及大米、食用油、肉制品、茶叶、涂料、水产加工等领域相关商品共163批次,净含量合格率为93.9%,较2014年略有提高。

【同步】

液化气瓶要标注净含量

买回家的瓶装液化气,究竟是不是“足量”?有没有短斤少两?如果气瓶上未标注充装量,消费者对此就无从查证。针对这一问题,市质监部门明确表示,根据有关规定,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应对钢瓶逐瓶称重并标注真实“体重”,方便群众监督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在购买时,若发现液化气钢瓶没有标注净含量,可拨打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举报投诉电话:12365。

市质监局计量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未正确、清晰标注净含量以及未标注净含量的,质监部门现场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将对其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生产、销售净含量不合格瓶装液化气的,可处检验批货值金额3倍以下,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下一步,质监部门将从充装企业抓起,从源头对厦门瓶装液化气净含量标注、充装行为进行规范。(本组文/记者陈泥通讯员高丽军制图/张平原)

【维权案例】

产品质量不过关多家企业吃罚单

无证生产水泥产品 一企业挨罚三万元

12365投诉举报中心 受理质量申诉举报案件数量

厦门同安路桥水泥厂于2008年11月26日取得水泥产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3年11月25日。但在未重新取得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该公司从去年5月9日开始受他人公司委托,擅自生产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复合硅酸盐水泥及普通硅酸盐水泥。

质监部门立案调查后认定,该厂未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的水泥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其做出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水泥产品882包,处罚款31752元的处罚。

生产不合格防火门 一工贸公司被查处

厦门市铜宁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钢质隔热防火门[型号为GFM-1021-d5A1.00(乙级)-1、生产日期为2015年6月]经检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不符合项目为耐火性能、防火合页。

质监部门立案调查后认定,该公司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钢质隔热防火门行为,违反了《厦门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并依据《厦门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其做出没收销货款2640元,并处货值两倍罚款8800元的处罚,罚没款合计人民币11440.00元。

无法提供充装记录 一石化公司被罚四万元

2015年1月29日,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在厦门华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充装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四个已充装钢瓶无法提供充装记录(这四个已充装钢瓶条码编号为:091780048500007FC、091610045500626A2、09179004550061C21、0918C001650051668)。

经调查,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气瓶充装后的记录制度。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市质监局依法对该公司做出罚款人民币40000元的处罚。

擅自从事电梯维保 一企业被罚两万元

泰斯科商业(厦门)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8月19日期间,未委托有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对本公司的电梯进行维护保养,而由其公司员工在未取得电梯保养资质的情况下擅自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擅自检查本公司的电梯螺丝是否松动、梯级梳齿板是否有断齿,并根据情况自行维保。其中,2015年8月10日,设备号为T018126的自动人行道因故障停运,该公司员工用二辆购物车临时围挡住该自动人行道的入口,擅自打开该自动人行道盖板进行检修,对该设备螺丝进行加固、对该设备内部进行清扫,重新锁紧盖板后,该自动人行道恢复正常运行。

质监部门立案调查后认定,该公司行为属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并依法对其做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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