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门:借款25万打入女儿账户后躲债 女儿被判还钱

2016-03-12 08:56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文洁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3月1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杨长平/文 陶小莫/漫画)父亲借钱,转入女儿银行卡内,借款不还又躲了起来,结果还在上大学的女儿被迫背上了25万元的巨额债务。

近日,思明区法院针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由于借的钱最终是打入女儿账户,因此法院认定女儿应当偿还25万元借款。

债主:还我25万元借款!

突然之间,21岁的在校女大学生小菲(化名)成了被告。近日,债主王先生把小菲推上了被告席。王先生是小菲父亲的朋友,据王先生起诉称,一年多前,小菲的父亲老陈找他借钱,张口就要25万元,还承诺月底就能还钱。

当时,老陈还向王先生提供了女儿小菲的银行卡号,让王先生把钱打到女儿卡上。王先生当即答应了,他甚至没有要求老陈写借条,就把钱打到了老陈指定的银行卡里。转账记录显示,王先生当天就转了20万元,隔天再次转了5万元。

到了月底,老陈不但没主动还钱,还找各种借口推托。到最后,老陈干脆躲了起来,避而不见。

无奈之下,一直讨不回钱的王先生近日只好告上法庭。不过,由于王先生手里没有借条,只有转账记录,而老陈又避而不见。因此,王先生没有起诉老陈,而是把他的女儿小菲当成了被告。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