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超大型邮轮进港。通讯员供图
海西晨报讯(记者 白斌斌 通讯员刘少辉)“2015年,厦门辖区共发生各类海上险情12件次,同比减少33%。发生水上交通事故6起,死亡或失踪0人,沉船1艘,直接经济损失约1841万元,没有发生大等级及以上船舶交通事故和污染事故,辖区安全形势好于往年。”昨日上午,厦门海事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该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玉宝对2015年度辖内海上交通安全状况进行了通报。
会上,王玉宝还对辖区发生的事故进行了分析。这些事故中,碰撞和触碰事故各占3件,仍是辖区主要的海上交通事故。发生事故的船舶以砂船、散货船和渔船居多,有5件事故发生在港区水域,夜间发生事故概率明显高于白天。可见,小型船舶无序航行,船员未保持正常的值班、瞭望,依然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记者了解到,2015年7月1日起,厦门海事局在厦门进出港航道实施船舶定线制和报告制,形成省内首条港口高速路,有效地缩短船舶进出港航行时间,大大提高了通航效率。同时,厦门海事局针对恶劣天气频现,采取密切关注气象动态、及时提供恶劣气象预警信息服务、落实交通管制等措施,保障了辖区船舶航行、停泊、作业安全。
此外,2015年厦门海事局通过内河砂石船集中整治活动、船舶配员检查、厦金航线春运安全执法保障和环岛路非法“海上游”综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影响海上交通安全的违法、违章行为,维护良好通航环境。
【新规】
船员被扣15分要“回炉”培训
您知道吗?不仅路上开车违反交通法规,司机要被扣分,海员开船时如果有相应的违章行为也要被扣分。
发布会上,厦门海事局船员管理处处长蔡敏仕透露,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办法》(下简称《办法》)实施以来,我市已有一名船员因违规操作,被处扣光15分的处罚。蔡敏仕透露,该船员驾驶船舶航行时发生事故,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因此被扣15分。
蔡敏仕表示,根据《办法》,对存在违反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或行政法规行为、违反防止船舶污染水域法律或行政法规行为的船员实施累计积分。船员满分15分,累计记分周期从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根据船员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船员违法记分的分值分为1分、2分、4分、8分、15分5种。
如果船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5分,其船员适任证书将被扣留,并将被责令参加为期5日的水上交通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培训,并进行相应的考试。如果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未达到15分,在周期满后将被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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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见距千米内 厦金客船停航
时下正是春季,大雾天不时出现,厦鼓、厦金航线也不时会受影响停航。那么,您知道在什么情况下这些航线要停航吗?昨日的发布会上,厦门海事局相关负责人也对此进行了通报。
据悉,雾季停航划分四个等级。其中,港口海域能见距(即能见度)不足1200米时,大型船舶和运载危险品船舶停止进出港航行。当港口海域能见距不足1000米时,厦金直航客运船舶、海上旅游船舶停航,中、小型货运船舶停止进出港航行。
而当港口海域能见距不足700米时,厦漳客运航线(含快艇、车客渡船)、厦鼓轮渡游客航线(国际邮轮中心—鼓浪屿)、嵩鼓客运航线(嵩屿—鼓浪屿)停航,其他船舶停止进出港和港内航行。如果鹭江水道海域能见距不足350米时,厦鼓轮渡市民航线(鹭江道轮渡码头—鼓浪屿钢琴码头)停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