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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竣工验收土地复核 厦门加强土地批后监管

2016-02-25 10:44:14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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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需要多长时间?

厦门国土部门承诺时限为10个工作日

申请土地复核验收流程并不复杂。记者了解到,市国土部门对此项流程办理的承诺时限为10个工作日(不含约谈用地单位、补件时间),与规划、环保等其他专项验收并行,没有增加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的时间。

对于申请者来说,只需备齐所需要的所有材料(具体参见本版“小贴士”),至指定的窗口进行申报即可。窗口工作人员会当场对材料进行核对,材料符合要求的将立即予以受理,但申请材料不齐或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充的材料。

在对材料审核完毕之后,国土部门将根据审核做出处置意见,向申请人发出处置结果信息。验收合格的核发《建设项目竣工土地复核验收合格通知书》,需要整改的核发《建设项目竣工土地复核验收整改通知书》。

需要提醒的是,申请人欲领取决定书时,应提交收件收据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核对。

在哪里申请复核?

地点根据项目类型分为两类

市国土房产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办理地点主要按建设项目类型分为两类。

市级以上项目或者市国土房产局签发《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的国有建设用地项目以及思明区、湖里区的集体建设用地项目,应至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B厅国土房产综合窗口进行办理。

岛外各区区级项目并由市国土房产局岛外分局签发《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的国有建设用地项目以及岛外各区的集体建设用地项目,则应至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具体地址可参见本版“小贴士”)。

复核验收有何意义?

加强土地批后监管的重要举措

土地复核验收,实际上是加强土地批后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事实上,除了此项举措外,厦门国土部门还多措并举加强土地批后监管。

市国土房产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是指依照《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等供地文件,对用地单位从批准供地起,至项目开工、竣工以及土地使用期限届满交回土地使用权过程中,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情况的监督管理。目前厦门的土地批后监管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措施实现:

1.发放履约告知书。市国土房产局、区国土房产分局与用地单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等供地文件时,向用地单位发放《履约告知书》,明确告知现场挂牌公示用地信息、开竣工标准、开竣工申报、违约责任等内容。

2.要求用地单位现场挂牌公示用地信息。《土地出让合同》签订或《划拨决定书》下发并且交付土地后,用地单位应在用地现场显著位置设置用地信息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

3.要求项目开工、竣工需申报。用地单位须在开工、竣工后5个工作日内,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报。

4.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出让或划拨用地,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5.进行土地复核验收。对照《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等供地文件的规定,具有监管责任的合同各方当事人对用地单位履约情况进行复核验收,国土部门作为出让人进行总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违约责任。验收办法另行制定。

6.建立信用监管体系。建立土地开发利用诚信档案,对未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未设置用地现场公示牌、不按批准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等违规违约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企业,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可禁止该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提请不动产登记机关限制其土地房产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等权利,并可将闲置土地信息抄送金融监管部门: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严重违反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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