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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门前三包” 就要管好门前 部分商家光说不练

2016-02-25 10:24:00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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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发动商家自治

完善“门前三包”机制

从2015年开始,深圳在全市全面开展临街门店商家“门前三包”自治行动,新制定了“门前三包”责任书,城管执法人员上门与沿街门店、单位签订责任书。责任书对“包卫生、包市容、包监督”的三包内容作出了具体细化,不仅对乱悬挂、外扫垃圾等行为明确规定不允许,门店有多宽,门店外多少米内属于责任区也划分得一清二楚。

今年起,深圳民治街道办事处也在全辖区市政道路所有沿街门店和城中村内所有一楼门店,推行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制度,推出了从巡查监督、执法整治、考核奖惩等方面的一整套实施举措。在具体实施中,由社区工作站开展日常“门前三包”门店巡查,及时劝阻违反“门前三包”管理公约的行为,劝阻无效的建立台账上报执法队,再由执法队开展执法行动,依法处理。对一年内因超门店经营被处罚三次以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暂扣其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整顿。

十大违反

“门前三包”行为

1.责任区内卫生脏乱

2.随意倾倒油污、垃圾到城市排水设施

3.乱摆摊设点、跨店占道经营

4.乱张贴、乱搭建

5.责任区内乱停车

6.损坏绿化树木

7.擅自拆除、占用和移动市政公共设施

8.门店垃圾桶设置不足,随意乱摆放

9.招牌破损未及时修复

10.油烟污染和噪音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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