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蔡樱柳)以后,生二孩也有机会休180天。据福建人大网消息,19日上午,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福州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按照新规,女方产假延长为158日至180日,男方产假延长至15天。婚假方面,只要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就能休15天。
对此,厦门市卫生计生委表示,在省里正式下发修改后的法规前,关于计生的规定仍按现行法规执行。
婚假:都有15天长假
不少厦门的市民朋友们想必还记忆犹新,去年年底,不少情侣听说有可能取消晚婚假,便赶着在2015年的最后几天去领结婚证。去年最后一天,全市登记的新人更是达到460对,是前年同一天的近三倍。
昨日,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婚假也在此次修改的范围内。据了解,修改后的计生条例里,“晚婚”“晚育”这两个词将消失,成为历史。以前只有晚婚才能享受的15天婚假,现在统统都可以有了,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
“去年年底我和我老公还特意请了一天假去登记,就怕晚婚假取消了,出去度蜜月时间太仓促。”林小姐有点哭笑不得,“‘晚婚假’是取消了,不过大家都有长假了,这也挺好的,准备婚礼的时间也比较充裕。”
产假:最多能休180天
之前,关于产假,大家的普遍印象是“一孩产假半年,二孩产假98天”。现在“全面二孩”后,一孩、二孩能享受同样长的假期。那么,具体规定是怎么样的呢?
计生条例修改前,符合晚育(女方24岁以上或者男方30周岁以上)而且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产假为135天—180天。由于没有关于二胎产假的规定,大家一般参照《劳动法》第62条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昨日,省人大通过关于修改计生条例的决定后,规定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158日-180日。也就是说,若头胎生的不是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话,二胎产假最多也将达到180天。
陈女士在今年的1月份就生下了合法的二孩。“政策现在才出来,我1月就生了,那我能休180天吗?”陈女士盼望自己也能享受到延长的“二孩假”。对此,市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省里正式下发修改后的法规前,关于计生的规定仍按现行法规执行,在此之前就生下合法二孩的,要看省里面是否会有相关规定。
修改后的计生条例里还规定,男方照顾假为15天,而以前的规定是7天到10天。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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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将消失
根据新的条例,“全面二孩”实施以后,就算只生一个,也没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奖励费了;在“一孩时代”领光荣证,现在打算生个二胎的,光荣证不会收回,但是从生育服务登记之日起,停止享受有关优待和奖励。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时期,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家庭,可以享受和以前一样的奖励、优惠政策。S6220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