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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疑戴“绿帽”索赔精神损失 妻子拒绝亲子鉴定

2016-02-03 08:48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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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妻出轨 丈夫索赔损失

在法庭上,小赵还质疑说,妻子可能让他戴了“绿帽子”。

小赵说,这五年来,他听了很多关于妻子出轨的风言风语,而且,妻子确有反常举动。因此,小赵起了疑心,怀疑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

接到妻子的起诉状后,小赵当即提出亲子鉴定申请。但是,吴女士却拒不配合亲子鉴定。

为何拒绝亲子鉴定,对此,吴女士也不愿给出任何具体理由,只说为了“家庭名誉”考虑,亲子鉴定她不能答应。“她拒绝做亲子鉴定,那孩子肯定不是我的亲骨肉了!”小赵说,他直到此时方知妻子对婚姻不忠,这对他的打击是无法用言语形容的。

拒做鉴定 妻子被判赔偿

“试想一下,一个自己寄予厚望、一家人视为宝贝的儿子,却不是我亲生的。我作为一个丈夫、一个父亲的尊严何在?”小赵说,鉴于妻子对婚姻不忠,依法应该认定小宝不是自己的,而且妻子应当赔偿自己精神损失100000元。此外,妻子应该赔偿他的礼金、聘礼,并退还孩子抚养费等等。

庭审期间,法官告诉吴女士,如果她一再拒绝亲子鉴定,法庭可以依法推定孩子和小赵之间没有亲子关系,法定抚养义务也就不存在了。

尽管如此,吴女士仍然拒绝做亲子鉴定,并表示愿意承担不利后果。而且,她只要求法庭把孩子判给自己,抚养费她愿意自己负担。

因此,法院最终判决推定小赵与小宝之间“亲子关系不存在”,认为吴女士违背了“夫妻应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法律义务,应返还抚养费15000元,并赔偿给小赵2万元精神损失。

法官说法

拒绝做鉴定,应承担责任

“丈夫申请亲子鉴定,妻子拒绝配合鉴定,就应承担法律责任。”主审法官说,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而在本案中,妻子是婚前怀孕,产后两个月又携子出走,和丈夫分居时间长达五年,又一直拒绝男方探视孩子。结合这些事实,再加上妻子拒绝做亲子鉴定,因此,法院做出了双方不存在亲子关系的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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