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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途客车违规揽客被查处 厦门春运以来查获违规车辆47辆

2016-02-02 08:33:10徐景明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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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检查客运车辆。(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供图)

厦门日报讯(记者 徐景明 通讯员 晓红 洪玲燕辉)厦门近日启动的交通“十大行动”中,维护良好客运秩序是其中一项工作。昨日记者从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了解到,自进入春运以来,共查获违规客运班车、客运包车、旅游包车47辆,防患于未然。

昨日上午,集美大队的执法人员巡查到辖区内集美北大道顺丰物流门口时发现,车牌号开头为桂P的宇通牌大客车停靠在路边。见到执法人员,司机顿时慌了神连忙说:“同志,我是开车到这边掉头的,不是来拉客的,不要处罚我了。”

据了解,这辆车由广西东兴开往福建石狮,是一辆省际客运班车。这辆车的行驶路线中,不包含集美北大道,是一起很明显的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案件。据执法人员介绍,这很可能是司机想中途捡客牟利。执法人员暂扣了该车的线路牌和道路运输证,作为证据进行登记保存,告知驾驶员即刻驶离,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集美大队接受进一步的调查处理。据介绍,近期类似的案件还有好几起。有市民举报,忠仑公园停车场周边,长期有长途客车违规揽客。执法人员通过连续蹲守,于1月27日查处一部河南籍违规站外上客的大巴。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站外上客危害很大,一是无法进行“三品”检查,如果乘客携带危险品上车极易造成安全事故,隐患极大;二是容易造成城市交通拥堵;三是容易造成班车误点,耽误乘客时间;四是站外上客容易发生超员违章。

根据相关法规,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的线路、公布的班次行驶的,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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