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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通报四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 同安新民卫生院发购物卡

2015-04-25 11:09:34骆余民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陈薪宇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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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4月2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骆余民)近日,厦门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近期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在这些通报的问题中,翔安区司法局副调研员陈文良接受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排在第一个。2014年8月9日和2014年8月19日晚上,时任新店镇副镇长的陈文良先后两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邀请,到经营性娱乐场所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消费娱乐活动,有关费用全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2015年1月28日,翔安区纪委给予陈文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同时,思明区教育事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黄英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也被通报。2014年7月至8月,黄英明两次收受幼儿家长赠予的现金、代币购物卡等,均未按规定登记上交。2015年3月19日,思明区纪委给予黄英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市纪委监察局还通报了同安区新民卫生院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春节期间,新民卫生院用2012年度结余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工会经费购买购物卡并作为春节慰问金发放给单位职工。2014年12月18日,同安区纪委分别给予院长叶愿星、财务科长洪跃宗党内警告处分。

此外,湖里区计划生育协会副会长施育德公车私用问题也被通报。2013年9月至11月期间,施育德多次让单位驾驶员驾驶公务用车绕道接其女儿回家。2015年1月19日,湖里区直机关党工委给予施育德党内警告处分。

据统计,今年1至3月,厦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起,处理2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人,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对5人给予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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