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通讯员 苏文德 记者汪长福)为了卖烟花爆竹多赚点钱,翔安一家杂货店店主竟然不顾危险,将烟花爆竹藏在床底下。昨日,莲河边防派出所民警在翔安区新店镇吕塘村的这家杂货店内,对该店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查处。 民警检查这家杂货店店面时发现,物品摆放整齐,并无异常情况。“后面是睡觉的房间,没什么东西。”当民警准备对杂货店后面的房间进行检查时,店主柳某连忙向民警解释。不过,民警走进杂货店后面的房间进行检查时看到,十几平方米的房间内,床底下有3个写着“富贵红”字样的纸箱和4个礼炮,角落的煤气灶旁还有两个煤气罐。经仔细检查,民警发现3个纸箱内装着62串鞭炮,在床铺不远的地板上竟然还有2个烟头。 经查,该杂货店店主柳某利用自家开的小杂货店,偷偷销售烟花爆竹,为逃避检查将烟花爆竹藏于床铺底下。目前,该违法人员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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