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除夕夜厦门再“禁放查非” 19年来首现“零警情”

2015-02-20 07:59:51黄晓波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记者黄晓波)2月18日是《厦门市禁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颁布以来的第19个除夕夜,也是烟花爆竹禁放查非专项行动重点监控的时段之一。为了让厦门百姓过上一个安静祥和的跨年夜,除夕当晚,我市公安、消防、城管及各区、街道等职能部门联手,再次在除夕夜里展开禁放查非专项行动,对思明、湖里两区出现的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严格巡查。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林锐带队监督检查。

除夕夜9点30分,按片区划分的8个巡查组统一出发,深入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思明、湖里二区,对禁放查非工作进行巡查督导。据统计,除夕夜全市出动公安、消防、城管、街道等工作人员近5000人进行了巡查工作。

这个除夕也出现了重点监控时段19年来的首次“零警情”——查获零起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接到关于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群众举报电话零起。事实上,随着禁放查非工作十多年来持续不松懈,禁放查非深入人心,警情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去年和前年除夕夜分别只有5起和9起举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