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新闻】 陈琛当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成全当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本报讯(记者王绍亮)昨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选举陈琛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王成全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中、王耀辉、郭星达、曾庆军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表决通过陈鸿萍为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王耀辉为市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郭星达为市人大侨外委主任委员。 王蒙徽、裴金佳、郑道溪、洪碧玲等本次全体会议主席团成员出席会议。郑道溪主持。 本次全体会议,应到代表311名,实到293名,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简历】 陈琛,女,汉族,1965年12月生,江苏海门人(在厦门出生),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9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现任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1992年9月起任共青团厦门市委副书记; 2001年12月起任共青团厦门市委书记; 2006年1月起历任厦门市同安区委副书记(副厅级)、区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 2008年1月起任厦门市同安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2011年6月起任厦门市同安区委书记; 2015年7月起任厦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2016年1月22日在厦门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当选为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九届、十一届市委委员,十二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八届、九届市政协常委。 【简历】 王成全,男,汉族,1962年12月生,福建福安人,199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法学学士,三级高级法官。现任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委员。 2002年 5月起任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审判员; 2002年 12月起任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一庭庭长、审判员; 2008年10月起任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副厅级专职委员; 2012年7月起任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2015年10月起任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市委政法委委员。 2016年1月22日在厦门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当选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特写】 大会首次举行 宪法宣誓仪式 本报讯(记者王绍亮)昨天上午,在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本次大会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成全等7名国家工作人员集体进行宪法宣誓。 陈琛是宣誓领誓人。她迈着坚定的步伐,走到宣誓台前,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文本,站在最前方,后面站着王成全、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陈鸿萍、市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王耀辉、市人大侨外委主任委员郭星达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王中和曾庆军。7人右手举拳,神情庄重,声音洪亮,郑重宣誓。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这是履行宪法使命的承诺,这是向全社会宣告对宪法的忠诚,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监督。宣誓完毕,会场响起热烈的掌声。 据介绍,这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标志着宪法宣誓制度在厦门正式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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