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向宪法宣誓。(资料图) 海西晨报讯(记者 李凌)右手举拳,面对国徽或国旗,念出65字的宪法宣誓誓词。在未来,公职人员就职时向宪法宣誓将成为“规定动作”。近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草案。草案规定,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一府两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需公开向宪法宣誓。 事实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后,思明区人大常委会便对宣誓制度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结合本区实际,数易其稿,形成了《思明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职宣誓暂行办法(草案)》,对宣誓的目的、适用对象、监誓人、宣誓程序、誓词内容进行了规定。 今年3月,10名思明区人大常委会新任命的公职人员便向宪法宣誓。 思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静江表示,实行宪法宣誓制度意义重大,可以强化官员对人民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之心。公职员人在庄严的就职仪式上向选民或代表机关进行宣誓,对国家法律和权力者郑重承诺,可以使国家工作人员明确权力来源于宪法,树立神圣的使命感和强烈的责任感。“宪法宣誓制度有助于梳理宪法权威、增强宪法观念、提高宪法意识、传播宪法理念”。 作为首批宣誓的公职人员,思明区文化体育出版局局长洪少宁表示,宣誓仪式对公职员人来说就是一种对社会的承诺,“面对国徽,手按宪法宣誓的时候,自豪感和使命感油然而生,这样庄严肃穆的仪式非常有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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