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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闭幕 手抚宪法立下誓言

2016-01-23 09:00:43骆余民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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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特写

手抚宪法 立下誓言

不到两分钟,仅仅70个字,在厦门人民会堂,向宪法宣誓,对人民承诺。

昨日上午,在厦门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的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在国徽下,参会的全体市人大代表一起在现场见证了本次大会上新当选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这是厦门市首次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上组织新当选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现在,请宣誓人就位。”主持人话音刚落,7名宣誓人从座位上起身,走上宣誓台。

作为领誓人,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琛站在队伍最前面,左手抚按于红皮金边的宪法上,右手握拳举于头侧;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成全,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陈鸿萍,市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王耀辉,市人大侨外委主任委员郭星达,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王中、曾庆军等6名宣誓人站于身后,举起右拳跟诵。

他们一起高声诵读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70个字,字字铿锵有力,字如千钧。

正如陈琛所说,“誓词就是对我们工作的要求,今后在工作岗位上,我们一定要按誓词要求,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这短短70个字,让所有宣誓人感受到责任的重大和使命的光荣,也让所有见证者聆听到国家工作人员对人民的承诺。

所以,在新当选的国家工作人员宣读完誓词后,全场的代表报以了热烈的掌声。

市人大代表涂崇禹见证了整个宣誓仪式,他说,这是一种很庄严的承诺,是对宪法的承诺,也是对人民的承诺。

声音

向宪法宣誓 对人民承诺

昨日的宣誓仪式在国徽和全体代表的见证下,显得特别庄重、神圣。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及《福建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从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各级人大及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一府两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以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

就此,部分宣誓人和见证这一仪式的人大代表们也谈了他们的看法和感受。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琛:我觉得这个时刻非常神圣,我也非常激动。我觉得这是责任重大,也是使命光荣,而且誓词就是对我们工作的要求,今后在工作岗位上,我们一定要按誓词要求,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成全:今天第一次作为院长的身份来宣誓,我更深切地感受到人民赋予权力的庄严神圣,更促使我要尽职尽责,忠于职守,责任担当,履行好我应尽的责任。

市人大代表涂崇禹:这不是作秀,而是一种很庄严的承诺,是对宪法的承诺,也是对人民的承诺。是对依宪执政、依法治国的庄严宣誓。虽然是一种形式,但体现了对宪法的坚守,对人民的一种尊重。首先有形式,才有内容嘛。通过形式能够体现我们的信心和决心,在实践中实施我们的庄严承诺。所以我觉得向宪法宣誓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对公务员工作的要求,也是很好的政治表态,其实这是非常好的事情。

市人大代表赵继丹:我觉得这个不是作秀,这是必须的。有这么一个形式,会加强他们的使命感、责任感,让他们知道他们是人民代表选出来的,他们应该对自己的国家负责,应该尊重宪法,有一个责任感。这是一个仪式的加强,这是必须的。

市人大代表谭蔚:虽然是一个形式,但对于相关的工作人员、公务人员来说,心理会有一种神圣感,会加强他们对这份工作的责任心。我觉得这种形式很好。我认为不是作秀,我觉得逐步发展过程中,公务人员会感觉到它的神圣性,早就应该这样做了!

陈琛简历

陈琛,女,汉族,1965年12月生,江苏海门人(在厦门出生),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9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现任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王成全简历

王成全,男,汉族,1962年12月生,福建福安人,199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法学学士,三级高级法官。现任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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