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琛当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成全当选市中院院长 海西晨报讯(记者蔡樱柳)昨日上午,厦门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选举陈琛为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王成全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中、王耀辉、郭星达、曾庆军为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表决通过陈鸿萍为厦门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王耀辉为厦门市人大城建环资委主任委员、郭星达为厦门市人大外侨委主任委员。 王蒙徽、裴金佳、郑道溪、洪碧玲等本次全体会议主席团成员出席会议。郑道溪主持。 本次全体会议,应到代表311名,实到293名,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简历】 陈琛,女,汉族,1965年12月生,江苏海门人(在厦门出生),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9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现任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1992年9月起任共青团厦门市委副书记;2001年12月起任共青团厦门市委书记;2006年1月起历任厦门市同安区委副书记(副厅级)、区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2008年1月起任厦门市同安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2011年6月起任厦门市同安区委书记;2015年7月起任厦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书记。2016年1月22日在厦门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当选为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九届、十一届市委委员,十二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八届、九届市政协常委。 王成全,男,汉族,1962年12月生,福建福安人,199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法学学士,三级高级法官。现任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委员。 2002年5月起任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审判员;2002年12月起任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一庭庭长、审判员;2008年10月起任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副厅级专职委员;2012年7月起任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2015年10月起任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市委政法委委员。2016年1月22日在厦门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当选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特写】 面向宪法庄严宣誓 新当选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标志着宪法宣誓制度在厦门正式实施。记者 陈理杰 摄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昨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闭幕式上举行了一个特殊的仪式: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琛作为领誓人,走到宣誓台前,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文本,带领其他6名新当选或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右手举拳,神情庄重,声音洪亮,向宪法郑重宣誓。 这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新当选或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标志着宪法宣誓制度在厦门正式实施。 据介绍,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及《福建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从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各级人大及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一府两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在1月15日举行的福建省第十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闭幕式上,新当选的福建省省长于伟国也向宪法郑重宣誓。 昨日在现场共同见证这一神圣时刻的市人大代表们纷纷点赞。市人大代表、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副院长胡荣说,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虽然只是一个简短的仪式,但很神圣,包含着丰富的内涵。通过这种形式,可以让国家工作人员更有责任感,更明白为人民服务的神圣,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来自基层的市人大代表、同安区大同街道田洋村小组农技员康丽卿也表示,向宪法宣誓的仪式让她感触很深,她很感动,希望这些宣誓人能像他们誓言中所说的那样,和全市人民一道为美丽厦门建设而努力。(记者蔡樱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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