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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做深度社会调查 做好帮教

2016-01-20 11:24:25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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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未成年人犯罪是家庭的伤、社会的痛。治愈这一伤痛,一味惩罚并非良方,教育、感化、挽救才是上策。

厦门检察机关不断创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对那些误入歧途的孩子,坚持不抛弃、不放弃,充分运用有关未成年人特别程序的规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厦门日报讯(文/记者 江海苹 通讯员 陈松树 李津津 图/市检察院 提供)

  

市检察院志愿者到外国语学校开展法治宣传。

  

邀请心理咨询师,为一判缓刑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

  

开展社会调查,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外围环境。

  

检察官给小学生上法治宣传课。

    

在市青少年宫举办案例巡展,普及远离侵害和预防犯罪知识。

对涉罪未成年人 做深度社会调查

小兴因琐事与小春发生争执,用啤酒瓶捅伤小春,致其左大腿单条缝合创长达11.8厘米。经鉴定,小春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小兴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其家属主动赔偿小春人民币6000元,并取得谅解。

在办理本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对小兴开展了社会调查,走访其居住地,通过与其父母、叔伯等多名亲戚沟通,了解工作同事的评价,征询案件承办民警的意见,全面了解小兴的个人情况。

通过调查,检察官了解到,小兴是家中的独生子,父母都是泥水工人,家庭经济条件尚可。因父母工作的原因,小学和中学时期多次转学,初中毕业后从事过电子厂工人、洗头小弟、传菜生等职业。案发时在厦门独自居住,由其叔叔负责其日常生活及监管。他叔叔证实,小兴在家表现较好,但个性自我。小兴平时没有什么社交,仅与个别同事关系较好。观察小兴犯罪前后的表现,检察官发现在犯罪之前,小兴较为特立独行、不服从家人管教、因琐事常和同事发生口角;在司法机关的处理期间,他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2015年4月,思明区检察院依法对小兴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半年考察期间,承办检察官对小兴进行帮教,并且多次与其家长、亲属沟通并定期回访。

考察期间,小兴在轮渡某餐厅工作,主动帮助其他同事换班;工作之余,热心帮助游客指路和介绍景点,通过帮助别人,服务了大家,收获了快乐。

承办检察官认为,从小兴的表现看,其心智变得更成熟,处事更为稳妥,学会付出和感恩,已从本案中汲取经验教训,对于上述偶发性的犯罪应不会再触及。

因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内能够完成帮教期间布置的任务,遵守法律法规,未实施新的犯罪,未发现漏罪,服从监管,2015年10月,思明区检察院依法对小兴作出不起诉决定。

据统计,2015年,厦门检察机关共对99名未成年人展开社会调查,对39名户籍地在外地的未成年人发函委托当地司法局进行社会调查,并据此对24名犯罪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做好不起诉后的帮教工作

对犯罪未成年人作不诉处理只是挽救他们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做好不起诉后的帮教工作,防止他们重新走上犯罪道路,帮助、督促他们重新找到自己在社会中的位置,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厦门检察机关不断创新帮教的方式和内涵,推动构建体系化帮教。

2015年1月27日晚,“00后”小俊在思明区某小区门口贩卖两小包甲基苯丙胺给小鑫,被侦查机关查获。经鉴定,小俊贩卖的两小包甲基苯丙胺净重1.1克。3月24日,侦查机关以小俊涉嫌贩卖毒品罪向思明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2015年6月,小俊家长提出希望能将其取保候审,以便参加中考。承办检察官与小俊就读中学、工读学校、家长反复沟通,以及委托法律援助律师对其进行社会调查,发现其平时在校表现较差,家长管束能力欠缺,不具备取保候审条件。但在征求小俊读书的意愿后,检察官全面评估后认为,中考机会稍纵即逝,既然小俊想读书,就应该给他这个机会。

“我们所有工作的目的不就是希望未成年人能够积极改正错误、重新回归社会吗?”于是,检察官对小俊变更了强制措施,让他参加了中考。与此同时,检察官督促家长严格落实监管措施,晓之以利害,授之以方法。最后,小俊顺利地在厦门一所职业中专就读,表现优异,还在该校学生会担任学生干部。

2015年9月,思明区检察院对小俊作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在考察帮教期间内,检察官经常性地与其家长沟通,并定期回访,发现小俊表现优异,转变非常明显,不仅家庭关系和谐,学习意愿强烈,而且积极参加学校有益身心的健康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背景】

建立34个未成年人成长关爱基地

去年5月,市检察院在厦门市启明学校建立厦门市检察机关首个未成年人成长关爱基地。对于14周岁至16周岁、未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不捕、不诉的涉罪未成年人专门设置课程,以学促教,进行系统帮教,市、区两级检察院各指定一名检察官联络员负责涉案未成年人的跟踪回访工作,并配合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活动。

除了以学促教以外,对于16周岁以上的涉罪未成年人,市检察院通过系统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和规划,解决已具有初中文化程度涉罪未成年人的后顾之忧。去年8月,市检察院在海沧职业中专学校挂牌建立第二个未成年人成长关爱基地,积极推进帮教对象的对口实习与就业。

厦门检察机关还积极推动爱心企业加入就业帮扶队伍,解决涉罪未成年人的出路问题。早在2014年底,湖里区检察院就与怡景社区居委会联合成立湖里区首个未成年人爱心帮扶基地,并制定《未成年人爱心帮扶基地运行办法(试行)》,规范运行。目前,基地已有5家爱心帮扶企业,为失足未成年人提供汽车维修、服装制衣、厨艺等劳动技能学习。该院通过与怡景社区居委会、爱心帮扶企业、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签订“五方帮扶协议”,设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帮扶期限,实行每月汇报、定期回访、期满鉴定的全程监管,确保帮扶成效。帮扶期满,在爱心企业有用工需求的情况下,被帮扶未成年人享有优先被录用权。

海沧区检察院依托台商投资区地域优势,与台资企业某家居饰品(厦门)有限公司签订实施方案,共建涉案未成年人非羁押诉讼帮教基地。将除在校未成年人以外的本地或外地户籍未被羁押的涉案未成年人纳入帮教对象;规定该台资企业为帮教场所,帮教对象除了参与正常的刑事诉讼进程外,还需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等帮教活动;同时明确检察机关和该企业抽调业务、管理人员,成立帮教基地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帮教基地的日常管理和帮教工作,帮教小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帮教计划,签订帮教协议、定期考察帮教对象并立卷建档等具体帮教措施。据悉,该基地为全市首个依托台企建立的未成年人帮教基地,将作为台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优先帮教场所。

同安区检察院选取适合未成年人能力、愿意为未成年人提供就业技能培训的企业,逐家签订曙光就业帮教安置协议,解决涉案未成年人重新进入社会后的就业问题。翔安区检察院依托和团区委联合设立的涉案青少年就业帮教服务站,通过服务站下属的8家帮教企业进行帮教,做好帮教对象的跟踪回访工作。

目前,全市共建立34个未成年人成长关爱基地,已初步形成多层次、系统化的帮教体系。

引入未成年人心理辅导机制

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心理重建是根本。厦门检察机关将心理咨询作为对轻罪未成年人不捕、不诉、附条件不起诉的前置程序及后续帮扶,并将心理咨询与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间的考察内容相结合,提升帮扶成效。

刘某来自外省,刚满16周岁,因讨要零钱未果与父亲发生口角,在暂住处放火自燃并曾跳海自杀。在征得刘某父亲同意后,检察官邀请心理咨询师到看守所参与提审,对并刘某进行心理疏导,了解其犯罪的根源是被父亲的不当行为伤了自尊心,让刘某释放了不满情绪。在刘某被判处缓刑后,检察官又邀请心理咨询师对刘某父子同时进行心理疏导。最终,父子俩冰释前嫌,刘某被判缓刑后在老家积极改造。

湖里辖区外来务工人员多,流动未成年人缺乏良性的亲情互动成为一个共性问题,湖里区检察院加强与心理咨询公司合作,通过购买专业心理咨询服务,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属开展一次一小时以上的“家庭心理治疗”,有针对性地引导未成年人、家长有效释放不良情绪,避免过激犯罪。

目前,湖里区检察院已构建全区未成年人心理疏导网络。一方面构筑学校预防网,与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签订《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合作协议书》,以辖区16家中小学、幼儿园为试点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团体心理拓展活动,有效引导未成年在校生合理发泄情绪;另一方面与心灵空间(厦门)心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心灵顾问服务项目合同书》,购买专业心理咨询服务,同时配备沙盘心理疏导室、绘画爱心疏导室,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属进行“家庭心理治疗”提供保障。           

【链接】

为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

厦门日报讯 去年5月,市检察院成立青年检察官法治宣讲团,围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思路开展普法活动。而为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也成为该宣讲团的主旨之一。

2015年6月,宣讲团联合翔安区检察院未检室,前往翔安新店第二中心幼儿园,举办“爱护我们的身体”专题讲座,受到小朋友及其家长的欢迎。

讲座通过卡通图片、模拟场景、游戏活动等活泼形式,就如何分辨和防范性侵害等问题进行宣传教育,并现场向学生及其家长发放调查问卷和防性侵手册,取得良好效果。该活动得到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女童保护”项目的专业指导。

事实上,在青少年普法方面,翔安区检察院一直走在厦门检察机关前列。早在2014年5月,翔安区检察院就在全区范围内启动“抵御侵害守护花季”防性侵主题普法活动。

活动主要通过“六个一”形式开展防性侵教育。如:一堂课,将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女童保护”项目组准备的教案与漫画课件、互动小游戏相结合,为学生讲解对身体的认识、如何分辨和防范性侵害、遇到侵害时该怎么做等知识。一张问卷,针对教师与学生这两类群体分别设计了关于性侵认识的调查问卷,把握师生对性侵的认识程度,从而对普法活动进行适当的调整,提高普法宣传效果。一封信,联合有关部门发出《抵御侵害守护花季——致家长们的一封信》,信中给出10条忠告,提醒家长重视对孩子的性教育。一套书籍,向学生们赠送《不要随便亲我》、《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走》、《皮皮鲁和419宗罪》等系列普法书籍,让学生们通过阅读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这样的课程在师生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大家都认为这些知识对孩子们十分实用,也非常重要,”某中心小学老师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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