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做深度社会调查 做好帮教

2016-01-20 11:24:25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背景】

建立34个未成年人成长关爱基地

去年5月,市检察院在厦门市启明学校建立厦门市检察机关首个未成年人成长关爱基地。对于14周岁至16周岁、未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不捕、不诉的涉罪未成年人专门设置课程,以学促教,进行系统帮教,市、区两级检察院各指定一名检察官联络员负责涉案未成年人的跟踪回访工作,并配合开展校园法制宣传活动。

除了以学促教以外,对于16周岁以上的涉罪未成年人,市检察院通过系统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和规划,解决已具有初中文化程度涉罪未成年人的后顾之忧。去年8月,市检察院在海沧职业中专学校挂牌建立第二个未成年人成长关爱基地,积极推进帮教对象的对口实习与就业。

厦门检察机关还积极推动爱心企业加入就业帮扶队伍,解决涉罪未成年人的出路问题。早在2014年底,湖里区检察院就与怡景社区居委会联合成立湖里区首个未成年人爱心帮扶基地,并制定《未成年人爱心帮扶基地运行办法(试行)》,规范运行。目前,基地已有5家爱心帮扶企业,为失足未成年人提供汽车维修、服装制衣、厨艺等劳动技能学习。该院通过与怡景社区居委会、爱心帮扶企业、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签订“五方帮扶协议”,设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帮扶期限,实行每月汇报、定期回访、期满鉴定的全程监管,确保帮扶成效。帮扶期满,在爱心企业有用工需求的情况下,被帮扶未成年人享有优先被录用权。

海沧区检察院依托台商投资区地域优势,与台资企业某家居饰品(厦门)有限公司签订实施方案,共建涉案未成年人非羁押诉讼帮教基地。将除在校未成年人以外的本地或外地户籍未被羁押的涉案未成年人纳入帮教对象;规定该台资企业为帮教场所,帮教对象除了参与正常的刑事诉讼进程外,还需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等帮教活动;同时明确检察机关和该企业抽调业务、管理人员,成立帮教基地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帮教基地的日常管理和帮教工作,帮教小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帮教计划,签订帮教协议、定期考察帮教对象并立卷建档等具体帮教措施。据悉,该基地为全市首个依托台企建立的未成年人帮教基地,将作为台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优先帮教场所。

同安区检察院选取适合未成年人能力、愿意为未成年人提供就业技能培训的企业,逐家签订曙光就业帮教安置协议,解决涉案未成年人重新进入社会后的就业问题。翔安区检察院依托和团区委联合设立的涉案青少年就业帮教服务站,通过服务站下属的8家帮教企业进行帮教,做好帮教对象的跟踪回访工作。

目前,全市共建立34个未成年人成长关爱基地,已初步形成多层次、系统化的帮教体系。

引入未成年人心理辅导机制

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心理重建是根本。厦门检察机关将心理咨询作为对轻罪未成年人不捕、不诉、附条件不起诉的前置程序及后续帮扶,并将心理咨询与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间的考察内容相结合,提升帮扶成效。

刘某来自外省,刚满16周岁,因讨要零钱未果与父亲发生口角,在暂住处放火自燃并曾跳海自杀。在征得刘某父亲同意后,检察官邀请心理咨询师到看守所参与提审,对并刘某进行心理疏导,了解其犯罪的根源是被父亲的不当行为伤了自尊心,让刘某释放了不满情绪。在刘某被判处缓刑后,检察官又邀请心理咨询师对刘某父子同时进行心理疏导。最终,父子俩冰释前嫌,刘某被判缓刑后在老家积极改造。

湖里辖区外来务工人员多,流动未成年人缺乏良性的亲情互动成为一个共性问题,湖里区检察院加强与心理咨询公司合作,通过购买专业心理咨询服务,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属开展一次一小时以上的“家庭心理治疗”,有针对性地引导未成年人、家长有效释放不良情绪,避免过激犯罪。

目前,湖里区检察院已构建全区未成年人心理疏导网络。一方面构筑学校预防网,与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签订《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合作协议书》,以辖区16家中小学、幼儿园为试点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团体心理拓展活动,有效引导未成年在校生合理发泄情绪;另一方面与心灵空间(厦门)心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心灵顾问服务项目合同书》,购买专业心理咨询服务,同时配备沙盘心理疏导室、绘画爱心疏导室,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属进行“家庭心理治疗”提供保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