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二孩”政策已经施行,要不要生二孩?生二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厦门医院产床会不会变得更紧张?昨天上午,市卫生计生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解答。市卫计委主任杨叔禹透露,未来5年厦门预计将新增15万分娩量。为了应对即将到来的生育高峰,厦门将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妇幼保健服务,为生育人群提供完善的配套服务。 厦门晚报讯(记者 王东城) 【完善配套】 增加产科儿科医护人员数量,开放更多产科床位 目前共有30家有资质的助产机构和625名妇产科执业医师,开放产科床位数为1385张。 据市卫计委统计,去年在厦门医院出生的婴儿为8.5万左右,其中厦门市的新生儿约为三分之一,其余为外地产妇来厦分娩的新生儿。 市卫计委预计,未来5年厦门(包括厦门户籍、居住在厦)因“全面二孩”政策因素,将增加新生儿约15万人,如果加上外地来厦分娩的,数量会更多。而截至2015年年底,厦门共有30家有资质的助产机构和625名妇产科执业医师,开放产科床位数为1385张。 为了应对即将到来的生育高峰,“十三五”期间,厦门将增加妇幼保健服务能力供给,加快各大医疗机构产科、儿科建设,加大设备、人力、药品等方面的保障力度,并根据实际需求适当增加产科床位。厦门还将加强产科和儿科医护人员的引进、培养力度,加大产科、儿科等紧缺专业招收规模。在职称评定、薪酬分配等方面,对助产士、产科医师、儿科医师、护士等给予倾斜,改善这些岗位医护人员的待遇。同时,结合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合理调整这些科室医疗保健服务的价格。 【简化程序】 实行生育服务登记制度,二孩以内生育无需审批 孕后可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或乡(镇、街道)办理生育登记。 杨叔禹介绍,按照中央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的部署,厦门已经实行一孩生育登记。“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对生育两个及两个以内孩子的,不再实行审批,由夫妻自主安排生育,实行生育服务登记制度。 生育第一和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孕后可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到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或乡(镇、街道)办理生育登记。对于登记对象个别证件不全的,可实行承诺制。流动人口享有与本市居民同等的待遇。下一步,厦门还将进一步简化程序,实行网上登记,让群众多走“网路”,少走马路,生育服务登记将更加便利。 【降低风险】 开设首个再生育门诊,并鼓励在全市推广 符合“全面二孩”政策条件的15万妇女中,有60%是超过35岁以上的高龄产妇。 根据市卫计委的测算,在符合“全面二孩”政策条件的15万名妇女中,有60%是超过35岁以上的高龄产妇。高龄孕产妇明显增加,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的风险将增大。为降低再生育家庭的生育风险,厦门目前已在市妇幼保健院开设全市首个“再生育咨询门诊”。“十三五”期间,厦门还将鼓励、引导全市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开设此类门诊,为有再生育意愿的家庭提供针对性的孕前风险评估,制定个性化的备孕方案。 去年,市卫计委已经整合了卫生计生资源,实行免费婚检、孕检一站式服务,市民群众可享受到包括婚前卫生宣教、孕前优生咨询、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早孕和妊娠结局随访等多项免费服务。这些项目能有效防控重点病种的发生,降低畸形患儿出生率等。对筛查出的可疑异常人群进行专案管理,由专业医生提供一对一电话随访和咨询服务,同时与市妇幼保健院建立转诊绿色通道。 【生育登记流程】 1.所需证件 生育第一和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孕后可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到受理机构办理。 2.受理机构 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村(居)或乡(镇、街道)。 3.登记流程 受理机构在接到当事人或委托人(需提供委托书)登记材料后,现场进行登记。对于登记对象个别证件不全的,可实行承诺制,具体参照《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4.证件发放 对确实需要《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可在登记后当场发证。 5.其他 流动人口适用本办法。 【小贴士】 再生育门诊咨询 可挂围产保健科 目前市妇幼保健院设有再生育门诊,有再生育需求的市民,可通过厦门市门诊预约平台96166等挂号方式挂号,挂号科室为:围产保健科—再生育咨询门诊。同时也可以直接前往市妇幼咨询。 35岁以上的孕产妇 应做好孕前产前检查 市卫计委提醒,35岁以上的女性有生育计划,一定要做好孕前、产前的相关检查。孕前要接受遗传学咨询、优生筛查,如地贫筛查、甲状腺功能筛查等。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治疗,待病情治愈或稳定后再考虑妊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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