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东渡检验检疫局多措施落实停止电池备案工作政策

2016-01-15 17:57:51郭婕妤 来源: 央广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央广网厦门1月15日消息(记者 郭婕妤 通讯员林文坚)新年伊始,进口电池检验监管政策产生重大变动。根据质检总局2015年163号公告,自2016年1月1日起,停止实施已施行15年的进口电池产品汞含量备案工作,电池产品进口之前无需再进行汞含量检测及备案。

随着新能源汽车等行业的迅猛发展,全球电池产业也在向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方向发展。此次停止实施进口电池产品汞含量备案工作是质检总局加快推进检验监管模式改革、促进外贸便利化发展的具体措施,对电池产业发展具备实质性意义。为更好贯彻执行总局新政策,厦门东渡检验检疫局有序组织积极应对,从以下三个方面采取措施服务电池进口企业:

通过办事大厅张贴、网站上发布等方式多渠道宣传新公告,并且指派专人向区内重点电池进口企业宣贯新政策,帮助其充分了解新政策新特点;

同时,在落实新政策取消汞含量备案环节的同时,加强电池产品入境查验工作、做好汞含量检测工作,在进口电池检验监管环节把好产品质量关,并督促企业加强源头管理,牢固树立质量主体责任意识,检企共同预防含汞等有毒有害物质电池流入我国。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