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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厦门超两万“老赖”被限制高消费 对“违限”追责

2016-01-15 07:34  陈佩珊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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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措3】

专项执行行动多,想赖很难

2015年,厦门两级法院集中开展涉金融债权执行活动,采取措施破解“首封”与“抵押权”冲突问题。同时,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重点清理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案件,妥善化解执行案件矛盾纠纷。

【举措4】

用司法鉴定鉴别真假租约

针对执行实践中大量涌现的长期租约干扰执行的现象,厦门中院率先在全省法院探索利用司法鉴定鉴别租约真伪。此举有力震慑了“虚假租约”这一规避执行行为,维护了法律尊严。

针对部分被执行人以“惟一住房”为由逃避执行的问题,厦门中院严格遵照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保障被执行人最基本生活条件的前提下,作出全省首例拍卖处置被执行人超标准惟一住房的裁定,为推动类似问题的解决起了示范作用。

【举措5】

应对干扰,推网络司法拍卖

2015年,厦门两级法院完善司法拍卖工作机制,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扩大了竞拍参与机会,实现拍卖“零佣金”,从源头上减少低估贱卖、串通压价等有损公平公正的现象。当年,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处置标的物案件460件,网络拍卖成交率42.1%,成交总金额达11.19亿元,平均溢价率20.81%,股权拍卖单笔成交金额1.45亿元、不动产拍卖单笔成交金额1.089亿元均创省内第一。

【举措6】

用短信平台,加强信息公开

为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厦门两级法院通过12368短信平台,主动向当事人发送执行案件立案、流程节点、案件进展情况等信息,扩大公开信息的范围。

2015年,厦门两级法院通过该平台向当事人发送信息109989条,答复当事人咨询、投诉信息379条,执行沟通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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