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休闲旅游 > 正文

"音乐厦门"年度十佳歌曲揭晓 2016年征集活动开启

2016-01-14 07:39:44陈巧恩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新的一年接着唱城市之歌

全国原创作品大赛开启2016年征集活动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巧恩)2015年度的十佳歌曲刚刚产生,2016年度的征集活动马上开启。美丽厦门,咱们接着唱;写一首词,谱一段曲,让她的美、你的爱一起随歌声飞扬。据悉,“音乐厦门”———城市之歌全国原创作品大赛2016年度的征集将持续到12月31日。

本次大赛由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厦门广播电视集团主办,厦门广播电视集团广播中心承办。根据要求,所征作品应富有时代特色,群众喜闻乐见;正能量、接地气、特色鲜明、词意简洁;真情实感、生动活泼、旋律优美,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

大赛组委会同时表示,欢迎更多具有多元曲风和样式的音乐作品参赛。“2016年,我们再次满怀期待地向广大音乐爱好者、词曲作者发出作品征集邀请,期待有更多优秀作品问世,为‘音乐厦门’增光添彩!”

征集形式

应征者将作品制作成音频小样(DEMO),纯伴奏和演唱版各一份,MP3格式发给我们,并附词曲谱(A4格式)。投稿时请注明参赛者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奖励办法

被评为半年优秀歌曲的作品,每首(含词曲)奖励2500元人民币;被评为年度十佳歌曲的作品每首(含词曲)奖励1万元人民币。获奖作品的奖金为税前金额。

凡参与本次征歌活动者,即视为接受主办方的委托创作。主办方对应征作品享有使用权,原作者享有著作权、署名权。主办方对获奖作品具有三年的使用权,享有作品的使用、修改、复制、传播、分发等权利,包括应征者在内,在未获得主办方允许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授权使用该作品,作品可在词曲作者本人的作品展示中使用。

著作权归属

评选方式

上半年、下半年各评选出10首优秀作品,2016年底从选拔出来的20首优秀作品中评选出年度十佳作品。

投稿方式

电子邮箱:xmgd909@qq.com

3141714463@qq.com

音乐厦门官方网站:

http://yyxm.xmnn.cn/

“音乐厦门”官方微信

联系地址:

厦门市湖滨北路121号厦门广电中心10楼厦门音乐广播“音乐厦门”———城市之歌全国原创作品大赛办公室

邮编:361012

联系人:付伟

0592-5301003

S6114026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