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家政网”、“号百家政”上所有家政公司联系电话均只有一个。电信公司称它们与中国电信和号百公司没有任何关联。
厦门晚报讯(文/图 记者 吴笛)网址中含有“chinese315”,电话里含有“114”,标榜着维权和信息,刊登有全市200多家家政公司信息,但联系电话只有一个?近日,市家庭服务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致电晚报24小时热线,反映名为“号百家政”和“114家政网”的两家网站,以我市多家家政公司名义接单,欺骗消费者,严重损害了我市家政行业的整体形象。
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多家家政公司老总确认,这两家网站冒牌他们公司接单。
【事件】
家政公司老总暗访下单:
居然有人冒充自家工人上门
厦门保时杰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经理郑锦萍告诉记者,去年11月,她接到客户的一个投诉,反映该公司一名保洁员服务质量差,而且服务态度很恶劣。郑锦萍详细询问了客户家的地址和服务时间,发现该公司的员工并未服务过这名客户。据这名客户说,她是通过网上查询到他们公司的。
上个月,郑锦萍在上网时无意发现了两家网站——“号百家政”和“114家政网”,这两家网站看起来很正规,网址里还含有315和114,让人觉得具有官方背景。不仅如此,厦门200多家家政公司的具体业务信息都在这两个网站上有详细体现。她在这两家网站上都查到了自家公司的详细信息,起初还以为是公司负责企划的同事将这些信息发布在上面的,后来经过查询才发现并非如此。
郑锦萍说,网站上所有家政公司的联系电话都只有一个。消费者在这两个网站上查询到任何一家家政公司,按照网站上的电话打过去都没办法联系到查询的家政公司。
厦门美固德家政负责人邱先生告诉记者,他得知有网站冒用他们的名义欺骗客户后,特地以客户的身份打电话给“114家政网”,指定要找美固德家政的搬家工,结果对方还真的给他派来了。当两个搬家工到达邱先生指定的小区后,邱先生表示他就是美固德家政的负责人,当场拆穿了这两个冒牌的搬家工,两个人哑口无言。最后,邱先生把这两个搬家工“请”到了派出所。派出所通知该网站的负责人,该负责人现身后把两名工人领了回去。
厦门思明区彤泽家政服务部总经理李桂林告诉记者,她发现最近两个月公司业绩明显下滑,但是搞不清原因。不久前,一个老客户打电话给她,说她要找钟点工服务,通过网络联系了彤泽家政的一个客服,客户通过QQ向她要电话,这个老客户觉得很奇怪:“你们都服务我一年了,怎么会不知道我的电话。”
通过客户提供的网址,李桂林上了这家网站,让她大吃一惊的是,上面有厦门200多家家政公司的具体经营项目,但是全部都留着同一个电话。
【调查】
网站声称与家政公司有合作关系
不提供电话拒绝现场看保姆
昨日,记者分别以客户的身份拨打了“号百家政”和“114家政网”这两家网站上公布的电话。
首先,“号百家政”网站的一名接线员接听了记者的电话。记者提出想找某家政公司的保姆,对方表示,他们跟这家家政公司有合作,但是不能给记者提供这家家政公司的电话。当记者提出想到现场去看保姆,对方却一直说东道西,不正面回答问题。
随后,该接线员对记者说“我查过了,你的电话是《厦门晚报》的”,之后就挂掉了记者的电话。
“114家政网”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跟114有合作。记者提出想找某家政公司的保姆,对方表示他们跟这家家政公司有合作。“我们是一个平台,你可以把需求跟我们讲,我们会将你的需求进行匹配。匹配完之后,保姆公司会跟你联系。”记者随后给这名工作人员留了自己的电话。
过了不久,这名工作人员给记者打来了电话,表示中介费为保姆第一个月工资的一半,即1900元。记者再次特地询问是不是某家政公司的保姆,对方表示可以帮忙提供。
随后,记者致电该家政公司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他们从未与这家网站合作过。
【声明】
两网站与中国电信无任何关联
家庭服务业协会表示要维权
昨天,记者将此事反映给了中国电信厦门分公司。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号百家政”和“114家政网”这两家网站跟中国电信及中国电信旗下的号百公司没有任何关联。后期,中国电信会通过相关媒体刊登公告,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受骗上当。
厦门市家庭服务业协会会长翟焰说,这种冒充家政公司来接单的行为,不仅对家政企业的品牌造成影响,更重要的是对消费者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首先,这些入户服务的员工到底从哪里来?有没有上岗证、健康证?服务质量不达标,找谁投诉?更重要的是,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都可能受到损害。
翟焰说,从协会的角度来说,协会有义务保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近期,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将找家政企业进行座谈,共同商量如何维权,不排除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家政企业的合法权益。
【律师说法】
涉嫌侵犯多方权利
或存在超范围经营
福建远大联盟律师事务所徐林武认为,首先,上述两家网站究竟是提供中介服务还是家政服务,目前主体地位尚未明确,工商部门可审核网站的经营资质,再根据网站实际提供的服务,审核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问题。
其次,如果网站向消费者谎称与家政公司有合作关系,而提供的家政服务人员并非来自消费者指定的家政公司,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可能存在欺诈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44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可能涉不正当竞争
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网站直接以其他家政公司的名义对外提供家政服务,或者在提供服务时对外称与电信114、号百公司等具有合作关系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属于“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的不正当行为,经营者违反相关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醒】
消费者选择家政人员
一定要核实公司官网
厦门市家庭服务业协会会长翟焰说,这件事对厦门家政公司也是一个提醒,提醒家政公司要规范管理,不仅包括员工和客户管理,家政公司的官网和电话也要统一管理。
翟焰也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家政人员上门服务时,一定要核实家政公司官网和服务电话是否确实是该公司的。消费者可以通过百度搜一下该公司官网上公布的电话号码,同时通过114查询一下号码是否吻合,这样就多了一层保护屏障。在核实以上信息之前,不能贸然让员工上门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