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五道门完好百万黄金不翼而飞 40小时后厦警方破案

2016-01-07 09:47  吕寒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先撬开三楼一个空置房间

用铁棍砸破三楼玻璃幕墙

东南网1月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文 陈巧思/图)2015年的最后一天,价值100多万元的黄金首饰等被盗。

珠宝店内,所有的监控都被推向天花板,监控主机遭到破坏。珠宝店外,飞贼使出浑身解数,企图摆脱警方侦查。

但仅花了40多个小时,该案就告破。

门,没破

黄金,黄金,黄金,都不见了。

2015年12月31日上午9点,湖里江头某珠宝店,一名女店员开门,错愕,一楼柜台里的黄金首饰全部不翼而飞。

店员报警,老板很快赶到,紧张、害怕,黄金首饰及部分金牌纪念币、钻戒被盗,一共270多件,总价值120余万元。

门,没破,珠宝店五道门,全部完好无损。店员怀疑,会不会是钥匙被复制?但马上又否定,钥匙只有少数人才有。

飞贼从哪里来?

撬开二楼逃生窗

窗,被撬

案值巨大,湖里公安分局、市刑侦支队马上成立专案组。

民警现场勘查,在隐蔽的二楼逃生窗,找到撬挖痕迹。拉开逃生窗,一眼望见,窗外上方,三楼的玻璃幕墙中,一块玻璃破了个洞。

玻璃,是七八厘米厚的钢化玻璃,异常坚硬。小区的保安反映,案发前一天,玻璃曾被毁坏了一个小口。看来,飞贼第一次出手失败。

民警爬上玻璃幕墙,找到小偷行走的痕迹——他相当大胆,居然深夜在悬空的横梁上行走。

所有的痕迹,指向三楼的一个房间,飞贼就是从这个房间出来的。经查,这个房间无人居住,被人撬开。

脸,遮住

然而,当民警调取店内的监控,才发现所有监控都被小偷往上顶,对准天花板,监控的主板被破坏。

监控上残留一小段飞贼的身影:凌晨3:30溜窗,穿浅色夹克,戴帽子,手拿撬棍,完全看不到脸。

警方调取该小区所有监控,排查出10多名可疑人员,但都不是。

一个细节引起警方注意,飞贼未带包,270多件黄金首饰用什么装运?

该小区对面有一个监控,拍到凌晨5点多,一名男子手提个红色纸袋经过。“那个袋子,很像是我们店里的。”珠宝店的老板指认。

进入现场盗窃

装,换了

一条线索逐渐浮现。

手提红袋子的男子,先出嘉禾路,后到江头西路、江头公园,最后往SM而去,上了一辆出租车,出岛。

民警追踪到厦门北站,猜测嫌疑人可能是要携带赃物离开厦门。然而,监控追踪到集美大学附近的天桥下时,男子突然消失不见。

不过,细心的民警发现,一名服装不同、但却拎着相同红色纸袋的男子,出现在附近的公交车站。

他和他,是同一个人,还是同伙?民警注意到,他和他都有点跛脚,应为同一人,他是故意打车到集美,再换装,企图混淆警方视线。

果然,在天桥下,民警从草丛里找到了被遗弃的衣服、帽子。

金,归来

监控显示,该男子上了一辆开往岛内的公交车,最后进了东浦路。

2016年1月1日上午,男子被锁定:吴某球,37岁,莆田人。

1月2日凌晨1时许,民警用计假扮邻居,以吴某球喝酒扰民为由,敲开他的房门,趁机将其抓获。

然而,房间内只找到8枚钻戒、若干金牌纪念币、数十件黄金首饰,其它的黄金首饰不见了。现场还缴获19万元现金。

此时,不眠不休的40个小时过去,警方连夜审讯,吴某球交代,大部分黄金首饰卖给了“黄老板”。

2日上午9时,江头江顺里一民房,“黄老板”被抓,当场缴获900余克被盗金器。至此,270多件黄金首饰等悉数追回。

嫌疑人在指认现场

案,告破

吴某球,户籍莆田,实为宁德古田人。此前,他曾因涉嫌招摇撞骗罪和盗伐林木罪,被宁德警方上网追逃。

事实证明,这是一起有预谋、有计划的特大盗窃案。

吴某球供认,自己沉迷于赌博,入不敷出,遂打起珠宝店的主意,多次踩点。案发前10天,他就联系“黄老板”,称手上有货。

案发前一天,“黄老板”从郑州赶到厦门。吴某球当天第一次出手,使用木棍,在撬开的三楼房间里,找了块窗帘包裹木棍,企图砸破七八厘米厚的玻璃,未遂。

案发当天,他找到铁制撬棍,得逞。得手后,他在沿途扔掉撬棍、衣、帽,回家后又扔掉皮鞋。他以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被抓时,理直气壮。但当证据摆在面前,他低下了头。

目前,两名嫌疑人均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

 

被盗的黄金首饰。

警方展示被盗黄金首饰。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