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改变建筑外立面的色彩,1月10日起将处工程造价5%-10%的罚款。
厦门晚报讯(文/图 记者 王绍亮 实习生 陈燕婷 通讯员 杨燕)昨天,市规划委透露,《关于厦门市经营性房地产项目违反城乡规划行为处罚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处罚细则》)已出台,将于1月10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
相关人员说,《处罚细则》的出台,“将让诚实守信的开发商不吃亏,让不守信的开发商无利可图。”
建筑色彩
按基本色与许可颜色的差异
可处工程造价5%-10%的罚款
《处罚细则》对“建筑外立面造型及色彩”不满足许可要求的,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对于实测建筑色的基本色与许可颜色一致,存在的色差较大但符合片区色彩总体控制原则或城市设计等要求的,认定为尚可,但应处以该栋建筑整体工程造价5%的罚款;对于实测建筑色的基本色与许可颜色不一致,但尚可满足片区色彩总体控制原则或城市设计等要求的,也认定为尚可,但应处以该栋建筑整体工程造价10%的罚款。
市规划委介绍,处罚标准之所以不一样,主要是因为其违法程度不一样。
现实操作过程中,有些建设单位会擅自变更外立面色彩。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说,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购房者的权益,也会造成片区整体色彩不协调,损害公共利益。
建筑面积
重罚开发商“偷面积”行为
从源头遏制“建筑增容”
《处罚细则》对于“计容建筑面积”超出规划许可要求的(即通常所说的“增容”),处罚比较重,将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委等部门关于厦门市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竣工增容面积处理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4]151号)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厦门市建设用地增容审批及地价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0]43号)的规定处理,规范城乡规划建设市场,从源头上遏制开发商“偷面积”的行为。
规划管理实践中,有些建设单位在利益的驱动下,擅自减少公建配套面积,增加经营性面积,严重损害了购房者的权益。对于此种行为,《处罚细则》通过给予重处罚,让建设单位无利可图,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处罚细则》重罚“不同性质建筑面积”不满足规划许可要求的行为,以遏制建设单位在利益的驱动下“打小算盘”,擅自变更,影响整个建筑的品质。
建筑高度
超出航空限高或军事限高
一律违法
《处罚细则》对“建筑退线及间距”不满足规划许可要求,但满足消防及日照要求的,认定为尚可。这主要是从节约建筑成本和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方面考虑的,有些建筑物在竣工时发现退线和间距不足,要整改就显得有点困难了,为了兼顾购房者的合法利益,所以设置了条件,即一定要满足消防和日照要求。
《处罚细则》对“建筑高度”超出航空限高或军事限高要求的,一律认定为违法,将进行重罚。市规划委介绍,航空限高和军事限高是硬性要求,不能突破,只有对违法行为予以重罚,使建设单位无利可图,建设单位才不敢触碰红线。
《处罚细则》还对建设活动中涉及违法违规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处理,除通报行业主管部门外,还将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进行严格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