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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出台举措规范开发商行为 改变建筑颜色将被重罚

2016-01-05 16:48:25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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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重罚开发商“偷面积”行为

从源头遏制“建筑增容”

《处罚细则》对于“计容建筑面积”超出规划许可要求的(即通常所说的“增容”),处罚比较重,将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委等部门关于厦门市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竣工增容面积处理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4]151号)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厦门市建设用地增容审批及地价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10]43号)的规定处理,规范城乡规划建设市场,从源头上遏制开发商“偷面积”的行为。

规划管理实践中,有些建设单位在利益的驱动下,擅自减少公建配套面积,增加经营性面积,严重损害了购房者的权益。对于此种行为,《处罚细则》通过给予重处罚,让建设单位无利可图,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处罚细则》重罚“不同性质建筑面积”不满足规划许可要求的行为,以遏制建设单位在利益的驱动下“打小算盘”,擅自变更,影响整个建筑的品质。

建筑高度

超出航空限高或军事限高

一律违法

《处罚细则》对“建筑退线及间距”不满足规划许可要求,但满足消防及日照要求的,认定为尚可。这主要是从节约建筑成本和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方面考虑的,有些建筑物在竣工时发现退线和间距不足,要整改就显得有点困难了,为了兼顾购房者的合法利益,所以设置了条件,即一定要满足消防和日照要求。

《处罚细则》对“建筑高度”超出航空限高或军事限高要求的,一律认定为违法,将进行重罚。市规划委介绍,航空限高和军事限高是硬性要求,不能突破,只有对违法行为予以重罚,使建设单位无利可图,建设单位才不敢触碰红线。

《处罚细则》还对建设活动中涉及违法违规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处理,除通报行业主管部门外,还将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进行严格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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