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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食品冷链物流标准:龙眼荔枝不能与苹果樱桃混装

2015-12-30 17:35:45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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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链物流标准】

标准列出了水果和蔬菜在储存、运输、销售环节的温度控制要求和在储存温度下推荐的最长储存时间。例如小浆果类中的草莓,预冷温度-1℃—0℃,储存温度0℃—3℃,销售陈列柜温度0℃—3℃,推荐最长储存时间为7—14天。

标准还列出了在规定的温湿度条件下,10天内储存或长程运输可混装的果蔬。例如,在0℃—2℃的储存温度,85%—95%的储存湿度下,10天内储存的果蔬中,鲜切水果、后熟牛油果、椰子、枇杷可混装;龙眼、荔枝、草莓、猕猴桃可混装;油桃、桃子、李、梅可混装;葡萄、柿、温带梨、高接梨可混装;苹果、樱桃可混装。

厦门晚报讯(记者 高金环 通讯员梁王堃)在食品冷链物流环节,哪些果蔬可放在一起运输,温度怎么控制,厦门有了指导性标准,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

昨日,市商务局和市质监局联合召开发布会,公布了《厦门市食品冷链物流系列标准》,相关内容编制成为一本“白皮书”。该标准的出台,将填补厦门食品冷链物流产业标准的空白。市商务局表示,将把该标准落实情况纳入内贸流通企业信用体系。

【标准】

参考台湾地区相关规定制订

由于厦门食品冷藏链起步晚,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与此同时,食品冷链物流标准,在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和规范冷链物流服务中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此次发布会,公布了系列9项标准中的5项标准,包括冷库类型、功能、设计要求、辅助设备、温控系统、应用规则、安全管理及日常管理与维护保养要求,适用于企业对用于贮存果蔬、水产品、畜禽肉等冷链食品的冷库的管理和操作规范,也可作为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对企业的监管依据。

据起草人员介绍,该标准在具体技术指标方面,在企业可接受范围内,尽量参考台湾地区和国外先进经验,尽量做到与国际标准接轨。剩余4项标准将陆续“出炉”。

记者注意到,这次标准甚至细致到“10天内储存可混装的果蔬”、“长程运输可混装的果蔬”,以及相应的温度和湿度等。比如龙眼荔枝就不能与苹果樱桃混装。据介绍,这些标准就是吸收了台湾专家的经验和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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