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客船遇险联合演练。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检查BRT运营安全。
“海巡0802”护航“海洋量子号”游轮进港。
厦门日报讯(文/记者 刘艳 通讯员 陈佳玮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厦门海事局供图)岁末年初,各地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暴露出当前安全生产基础不够牢固,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厦门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基层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进一步深化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市公安局
严格剧毒危化品治安管理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完善危险品监管体系
今年以来,根据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进一步强化了对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了各类涉危违法犯罪活动。2015年度,全市共查获涉烟花爆竹案件225起,处理违法人员146人,收缴雷管49枚、导火索0.5米、剧毒化学品20270公斤、烟花爆竹14467件。当前,市公安局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回头看”,巩固成效。
查处涉烟花爆竹案件225起
喜庆节日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一项传统民俗,不过,烟花爆竹是一种易燃易爆物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危险性。
羊年春节期间,也就是2014年12月20日起至2015年3月5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查非”专项行动,实现了“禁放区域禁得住、限放区域秩序好,不发生烟花爆竹引起的重特大事故”的工作目标。其中,除夕夜首次实现了岛内“无炮响”、“零警情”,创下历年除夕“禁炮”最好成绩。非重点时段管控成效明显,收缴各类烟花爆竹14467件。2015年,全市共查处涉烟花爆竹案件225起。全市涉烟花爆竹警情122起,同比下降40.2%,其中岛内警情40起,同比去年84起大幅下降52.38%。
整改45处民用爆炸物品隐患
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是市公安局另一个工作重点。
厦门现有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9家(其中一级2家、二级3家、三级1家、四级3家),1家驻厦分公司(一级爆破单位),民爆储存库10个、采石场8个、爆破作业点98个。目前,全市共有爆破工程技术员282人,其中高级61人、中级63人、初级158人;爆破作业人员473人,其中爆破员269人、安全员132人、仓管员72人。
2015年以来,市公安局共受理审批复杂环境爆破工程42个,使用炸药4041.019吨、雷管147.4924万枚。市公安局把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预防和打击并举的方针,不断加大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狠抓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全面运行民爆物品信息管理平台,切实强化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能力。同时,采取一系列措施强化对涉爆单位及物品的安全监管,部署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检查民爆物品储存库30个次、民爆工地521个次,发现安全隐患45处,并及时督促整改。
严格剧毒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
就在上个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督察支队联合市安监局,对夏商物产杏林和凤南危化品仓库开展治安安全防范检查。
检查组认真对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严格检查了库区监控视频、库房等部位落实治安安全防范要求的情况,分别对仓库存在监控视频覆盖范围不足、周界报警系统未安装、库区大门敞开未达到封闭式管理要求等隐患问题开出整改意见书,并限于11月30日前整改完毕。
今年以来,市公安局采取一系列措施,强化对剧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监管,明确管理要求,落实管理责任,严防涉危物品丢失、被盗、被抢。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出入库核查登记、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物品单位治安防范工作,市公安局共检查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123家次,整改存在的隐患36处。通过开展剧毒化学品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市公安局进一步规范厦门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未纳入管理的剧毒化学品,监督剧毒化学品经营、使用单位落实存放场所等实体防范和技术防范要求,确保全市剧毒化学品“不流失、无事故、零污染”。
市交通运输局
强化运输业安全监管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确保交通运输事业健康发展
今年,厦门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美丽厦门、强化安全监管、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部署要求,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不断加强行业安全监管,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确保交通运输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市交通运输局还开创性地建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家巡视制度,由行业内外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定期对行业安全生产开展专题巡视。
制度创新 为安全监管提供保障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抓住新《安全生产法》实施的有利时机,在2015年出台了一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了《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约谈制度》、《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制度》和《交通运输局安全专家巡视管理办法》等安全管理制度,为交通运输安全监督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其中,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开创性地建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家巡视制度,由行业内外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45人分为道路运输、交通工程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3个专业组,在行业日常检查之外,定期组织专家对行业安全生产开展专题巡视,及时发现问题,并对专家组巡视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作为通报、督促整改的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 推动标准化管理
2015年,厦门市交通运输局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现已通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考评的企业有1039家。
其中,厦门鹭岛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和闽南快运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已通过一级达标考评、思明公交公司等14家企业已通过二级达标考评。当前,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正组织对三年有效期即将到期的三级达标企业进行换证考评,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
深入排查隐患 开展专项整治
今年以来,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先后开展了交通运输行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农村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整治行动。此外,还开展了“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教育、隐患排查与整治、2015年新增洪涝隐患点的整治、市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今年的每一个阶段,厦门市交通运输局都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整治工作。
有关负责人表示,安全检查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有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和问题。
夯实防控基础 狠抓消防安全
漳州腾龙芳烃“4·6”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河南平顶山“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天津滨海“8·12”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发生后,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及时转发相关通报,吸取事故教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局属各单位认真开展消防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其中,市公路局加强养护路段周边环境、桥梁、隧道、地下通道的消防检查;加强管养路段周边、桥下空间堆放的枯草死苗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的清理,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桥梁、隧道灭火器、消防器材、应急疏散标志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应急使用。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做到有检查有落实,,隐患整改率达100%。市运管处分别从客运、货运、公交等行业入手,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对客运企业、危货运输企业的运输车辆和停车场地进行隐患排查,重点检查灭火器的有效期、消火栓的出水情况、沙池的储沙情况等。交通质监站结合在建交通建设项目的特点,将消防工作重点放在施工项目部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消防责任制的建立、消防器材配备、火灾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以及施工现场木模上钢筋焊接和隧道二衬钢筋焊接现场消防水、灭火器的配备、钢筋切割乙炔瓶和氧气瓶的规范使用以及工棚用电和接线安全等方面。
厦门海事局
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按照现代化监管新要求,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今年,厦门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监管到位,快速反应,应急高效”的现代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新要求,厦门海事局切实增强源头管理的预控性、安全机制的长效性和应急处置的及时性,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回头看”,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未雨绸缪 积极应对恶劣天气
第9号台风“灿鸿”、第10号台风“莲花”,第13号台风“苏迪罗”、第15号台风“天鹅”、第21号台风“杜鹃”……2015年,厦门海事局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厦门市政府有关防台防汛的工作指示,成功防抗多次台风,有效检验了防台预案的操作性和可行性,实现了防台“零伤亡、零污染、少损失”的目标。
与此同时,厦门海事局还扎实开展冬季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加强与气象、海洋监测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建立健全恶劣天气预警机制,及时跟踪掌握辖区气象和海况预报信息,充分利用公众媒体、手机短信平台、海岸电台、VTS、AIS等系统及早发布预警信息,及时提醒各港航单位、船舶、水上水下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适时做好停航、停产应对工作。
隐患排查 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隐患排查是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2015年,厦门海事局研究下发《厦门海事局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流程,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从源头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发生。
一年来,厦门海事局投入骨干执法力量对辖区航运企业、施工作业现场、危险货运运输领域等进行全面排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31项。
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厦门海事局还制定下发了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重点突出船舶证书不齐、证照不符、船舶配员不齐、超航区航行等八个方面治理,严厉打击水上各类违法违章行为。活动期间,海事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531人次,执法车辆2424台次,执法船艇1578艘次,巡航里程56014海里,检查船舶4558艘次、渡船227艘次、渡口842次、施工单位62家次、航运公司81家次,排查船舶超航区非法运输48起、“三无”船舶非法运输10起、船舶证照不齐非法运输51起、船员配备不齐非法运输36起、非法渡运1起。
迅速组织 强化客渡船安全监管
厦门海事局采取多项措施,迅速组织开展了客渡船安全监管“回头看”活动。一方面,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安全认识。结合日常走访活动认真组织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另一方面,落实监管责任,认真排查隐患。此外,厦门海事局还组织编制《客渡船分类管理手册》,调整相应管理制度,建立客渡船管理长效机制,促进监管责任和措施有效落实。
活动期间,厦门海事局共开展客渡船安全知识培训5次,安全生产座谈会3次,走访检查客渡运公司17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3次,实施客渡船安全检查214艘次,发现缺陷573项,滞留船舶3艘次,排查安全隐患3项,开展应急演练4次。
【相关】
开展民爆仓库
标准化建设
2016年,市公安局将按照上级公安机关部署安排和领导指示精神,规范和创新管理模式,探索科技管理手段、强化专项行动效能,不断推进安全监管工作向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常态化发展,提升全市危险物品整体风险防范水平。
一、加强危险物品安全管控。在第一期民用爆炸物品动态管理系统完成的前提下,尽快着手第二期剧毒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为危爆物品实现全流程、动态化、无缝隙、可追溯式管控提供技术支撑。
二、完善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培训教育机制。加强涉危物品单位基础建设及涉危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加大审核、培训、考核力度,全面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三、组织开展民爆仓库标准化建设,推行统一IC形象的仓库建设。
企业禁止重聘
不适岗驾驶员
交通安全不容忽视,市交通运输局多措并举,落实防范措施。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强化对营运驾驶员的资格准入审查,并及时公布“不适岗驾驶员名单”,禁止企业重新招聘不适岗驾驶员。加强对客运车辆的管理,督促落实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停运制度,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和车辆给予从严处理;与此同时,市交通运输局还建设重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并制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办法,定期通报重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情况,作为行业管理部门处罚的依据。
水上交通安全
形势总体稳定
2015年1月至11月,厦门港共完成货物吞吐量1.94亿吨,同比增长4.5%,集装箱吞吐量834万标箱,同比增长7.7%,船舶安全进出港45.9万艘次,同比减少20.7%;辖区发生海上交通事故6宗,死亡人数为0,沉船1艘,直接经济损失约1641万元;厦门市海上搜救中心共组织实施海上搜救行动12次,救助遇险人员240人、遇险船舶10艘,救助成功率100%,辖区海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