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一瞥。
东南网12月2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谢嘉晟)一年来的运行实践表明,厦门“多规合一”首轮审批流程改革目标基本实现,目前,四位一体的信息平台基本建成,作用明显;配套制度逐步完善,部门协同初见成效;新流程助推重点项目建设,保障有力。
厦门“多规合一”平台建设多次被省市领导表扬。今年国家住建部在厦召开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现场会,住建部领导、兄弟城市“行家”纷纷点赞厦门“多规合一”。
第二轮改革的实施方案计划于2016年元月起试运行。
首轮审改成效明显
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统计资料显示,从今年元月1日至12月8日,共有553个项目按新的审批流程在市级审批信息管理系统和“多规合一”协同平台上运行,已办结393个项目。区级平台上,已有299个项目完成用地规划许可办理。这些项目,基本能按要求在新流程规定的时限内办理。
从运行情况看,第一轮“多规合一”审批流程改革目标基本实现。目前,“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多规合一”项目审批信息管理系统、各部门审批系统、“多规合一”效能监督系统等四大平台已基本完成对接,初步实现审批信息、规划信息、决策信息、督察信息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6个区均已完成平台建设及对接,市区联动机制基本建立。
“多规合一”流程改革的相关配套制度逐步完善,从项目策划、运行到批后监管的相关配套制度陆续建立。项目策划生成工作成效也明显。今年初以来,通过“多规合一”平台的策划,厦门市发改委已下达17批共210个市级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项目,为提前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创造条件。部门之间协同审批机制逐步形成。厦门市政务中心与市效能办、市重点办形成合力,共同协调监督,体外循环现象明显减少,项目审批明显提速。
新流程实施以来,通过多批次业务培训帮助重点项目申报人员、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各方熟悉新流程;通过协调会、联席会等措施协同解决了一批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绿色通道制度,有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的加快推进。
第二轮审改下月启动
在总结第一轮流程改革运行情况、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厦门也确定了第二轮审改的实施方案,并明确新流程计划于2016年元月起试运行。
据悉,厦门第二轮“多规合一”审改将优化流程改革实施方案,按社会资本投资项目与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两大类型,对涉及的审批服务事项及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对各环节及时限进行优化固化。梳理后,社会资本投资项目,从完成土地招拍挂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开始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共涉及审批及服务事项33项,中介服务事项20项。审批服务时限,从优化前的202-305日,压缩到134-166日;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从项目策划生成阶段开始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共涉及审批及服务事项38项,中介服务事项35项。审批服务时限,从项目可研批复及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到施工许可证核发,从优化前的345-532日,压缩到147-196日。
审批流程也将进一步调整优化,实行“一本可研,共同审批”。
完善财政投融资项目策划生成机制,实行“一份可研共同生成项目,共同论证项目,共同决策项目”。强化策划阶段的工作,将可研联评联审环节由原来的第二阶段提前至策划阶段完成,提前开展规划选址公示、用地审查、勘察设计招标、土地征收范围确定等工作,并完成政府决策。调整事项办理阶段。对财政投融资项目,将可研批复由工程规划许可阶段调整到第一阶段完成;将原来第二阶段即可研批复及工程规划许可阶段调整为方案审查及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在此阶段工程规划许可与方案设计审查同步受理、同步审批。以划拨方式取得用地的建设项目,以用地批准书和划拨决定书或建设用地审核意见书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时须提交的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第三、四阶段总体不变,第五阶段推行联合竣工验收。
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简化审批环节,取消法律依据不足的审批服务事项。包括制订并公布景观艺术评审、日照分析、修建性详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四个负面清单,清单之外的免予进行景观艺术评审、免予编制日照分析报告、免予编制修建性详规、免予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取消法律依据不足的通信设计方案审核事项,取消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纸质备案,将结建式人防工程建设审批事项并入方案审查及工程规划许可阶段的联合技术指导环节。制订相关简化审批和免予审批目录,合理简化招投标方式。
落实放管结合,实现“制度+技术”的有效监管。各部门制订关于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的方案,建立建设项目纵横联动监管机制,强化对项目建设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查处。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和联通,实现项目网上受理、网上办理和监管“一条龙”服务。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的依据、主体、内容、形式;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加强抽查结果运用,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坚持依法改革,适时修订地方法规、规章。对原有地方法规、规章与改革精神不一致的事项进行梳理,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梳理后提请市人大、市政府修改。
审改还可以更完善
不过,一年来的运行实践也发现,“多规合一”还可以做得更加完善。
比如,由于策划生成机制尚未完善,对项目策划各环节没有明确时间要求,部门协同不够默契,沟通不够;项目策划深度不够,部分项目策划完成后仍无法明确基本建设规模,导致后续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不够顺畅;线性工程修建性详规编制时间较长。
体外循环现象依然存在。部分事项尚未完全进驻中心办理,难以有效监管;“一口受理”制度尚未完全落实,存在体外先审查,完成后形式上进入中心报备现象;项目业主资料准备、中介机构编制各类报告时间过长,相关部门尚未实现对业主和中介机构的有效监管。
部门之间协同也不够默契。各审批阶段牵头部门牵头协调作用不明显,有些环节沟通不够,分阶段牵头协调机制的优势未能体现;厦门市、区两级协调不够顺畅,部分事项市区作法不完全一致,市区联动有待进一步加强。
目前也还有一些省级系统尚未实现与“多规合一”项目审批信息管理系统的实时对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