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记者廖可)昨日下午,市政府召开2016年全市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查非”专项行动联席会议。会议要求,即日起至明年2月23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一轮烟花爆竹禁放查非行动。岛内禁止放烟花爆竹,岛外限放。 据悉,专项行动还将联合各部门组成专门的工作小组,于各重点节日及新春初一至初八期间进行重点排查。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表示,今年对烟花爆竹的管控将延续去年的做法和原则,做到“岛内禁放,岛外限放,零燃放零事故”。其中,针对烟花爆竹的管控,还涉及到查处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和燃放孔明灯行为;重点查处区域包括饭店、酒吧、夜总会等公共娱乐场所及各类涉众庆祝、文艺活动现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据介绍,今晚平安夜是此轮第一个重点查处时段。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去年行动期间,查获的违法燃放行为中,许多违规者是14岁以下的在校学生,他们占了被处罚人员的42.3%;另外,有63.2%违规燃放行为是由外来人员实施的,其中大部分集中发生在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 针对此情况,行动组表示将重点排查相关人员和相关区域,对发生违规行为频率较高区域采取“网格化”的管理方法。对于查获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公安机关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违规者最多将被拘留15天。 【大数据】 2015年春节“禁燃”成效佳 2015年春节全市共查处烟花爆竹案件224起,拘留146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14467件,成功销毁厦门海关缉私局查扣移交的5个货柜集装箱以及近年来清查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共计83.9吨,没有发生因烟花爆竹引起的事故。 2015年除夕夜,厦门市岛内首次实现了“无炮响”、“零警情”。其他如初八、元宵等节日,禁燃也取得突破性进步,其中初八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警情只有一起,而元宵节全市无发生燃放孔明灯的行为。 同时,包括举报非法销售和非法燃放等警情的总和,去年春节全市涉烟花爆竹警情共122起,同比2014年的204起下降40.2%;岛内警情40起,同比2014年的84起下降5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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