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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被阻把保安鼻子打骨折 车主涉故意伤害被起诉

2015-12-18 17:05  彭菲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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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晚报讯(记者 彭菲 通讯员 张培枝)因为小区内无车位,保安拒绝业主林某开车进入,结果招来一顿打,鼻子和脸部共有3处骨折。近日,林某涉嫌故意伤害被湖里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今年7月21日凌晨3点多,在江华里某小区,61岁的保安阿强(化名)正在保安室值夜班,突然听见大门外传来“嘟嘟”的汽车喇叭声,他探出头看,发现开车的是个30多岁的男子,他又看了一眼车牌,发现该车在小区内并没有车位,按照规定不能入内。所以阿强没有理睬,转身进了卫生间。

阿强的做法惹恼了开车的林某。他一直认为,小区都是按照先来后到的原则停车的,有空位车子就能进。他当时明明看到了有空位,保安显然是故意阻拦。于是,他拿把伞就进了保安室,一脚踹开卫生间的门,质问阿强:“为什么不开门?”

两人吵了起来,林某用雨伞戳了阿强几下,阿强还手。林某更恼了,他打了阿强几拳头,随后还拿起桌上的水壶,把里面的水倒掉,往阿强的头上砸。见阿强鼻子流血,林某才收手。听见楼下的吵闹声,业委会的一名成员赶紧起身来到保安室,发现阿强受伤,赶紧报警。林某也待在保安室里等民警到来。

经诊断,阿强的鼻子和脸部共有3处骨折,被鉴定为轻伤二级。检察官认为,林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同时提醒市民,当前停车难的问题普遍存在,相比之下,停车是小事,不要因为一时冲动触犯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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