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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借给闺蜜50万借条上写小名 对方翻脸不认账

2015-12-17 17:09  陈佩珊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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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乃玲 图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 湖法宣思法)陈小妹是陈晗(化名)的小名,好友蔡美舒(化名)一直都这么喊她。2011年,陈晗将50万元借给了蔡美舒,借条上出借方的名字为“陈小妹”。

几年后,两人因这笔账闹翻,蔡美舒提出,陈晗不是借条上的陈小妹。那么,陈晗能要回这笔钱吗?

闺蜜出具借条 用了出借人小名

陈晗和蔡美舒是十几年的好姐妹。只要一方有需要,另一方总会伸出援手。2011年1月16日,因为资金周转困难,蔡美舒向陈晗借款24万元。一个多月后,蔡美舒又向陈晗借走了35万。因为关系好,借钱时两人没有写借条。

不久后,蔡美舒经济缓过来,还了陈晗9万元。2012年,蔡美舒向陈晗出具了一份自己手写的借条。借条上载明:“兹本人蔡美舒向陈小妹借到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借款人蔡美舒。”

看了借条一眼,陈晗未发觉异样,因为在日常生活中,大家都叫她小名“陈小妹”,加上又是姐妹,陈晗安心收下了这份借条。

因欠款起争执 闺蜜翻脸不认人

岂料,这小名不仅伤财,还破坏了姐妹俩十几年的感情。

起初,两人的争议焦点集中在已还了多少钱的问题上。陈晗称,蔡美舒出具借条后,她陆续收到还款20万元。其中15万元由两人共同好友许岚(化名)代为偿还,另外5万元是蔡美舒直接支付的。

可在蔡美舒印象中,其在出具借条前两次还款共计39万元,此后自己还通过许岚向陈晗还款15万元,自己又还了5万,欠款已经全额还上。

究竟谁的话可信?就在两人因此撕破脸后,蔡美舒提出,借条上的“陈小妹”不是陈晗。

几次催讨未果,陈晗将昔日姐妹告上法庭。两人共同好友许岚出庭作证,其确实替蔡美舒向陈晗还款15万元,而“陈小妹”的确是陈晗的小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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