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厦门市纪委监察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防“四风”反弹

2015-12-08 08:09:32薄洁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记者薄洁)在八项规定颁布实施三周年之际,4日下午,市纪委监察局召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座谈会。会议就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线索排查、跟踪督办、查处案件、通报曝光,以及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实施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等,进行交流研讨,对下一步的有关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黄聪敏出席会议。

与会人员首先观看了集美区纪委制作的动漫宣教片。宣教片以卡通形象,生动地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了通俗易懂的宣讲,作为别开生面的开场白。各区纪委监察局、市公安局纪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负责人及市民评代表、“监督在线”负责人围绕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等工作重点,分别在会上作了发言。市监察局副局长莫建鹰就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了重点解读。

会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特别是区、镇(街)纪(工)委要将其作为主要任务,积极拓展问题线索来源,不断完善督查督办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会议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要落实监督责任,持续加大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力度,坚持“一案双查”,把责任追究作为纪律审查的必要延伸,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杀手锏”;对责任追究典型问题要通报曝光,形成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高压态势。市纪委将加大督办力度,对发生重要案件、久拖不办或查处不到位的区、部门和单位,进行约谈或实地督办。

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六区纪委晒出“成绩单”

【思明】

【亮点】

思明区纪委开通了“随手拍”“ 四风”问题微信举报平台。群众只需扫一扫“思廉明志”网站App、微博或微信公众平台,即可“随拍随举报”。通过新媒体“四风”问题举报平台,今年以来共引导和回应群众反映问题102件次。

【案例】

2012年至2013年,鼓浪屿街道安监站时任站长鄢家明,利用负责鼓浪屿家庭旅馆开办申请的街道初审以及配合相关部门对家庭旅馆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的职务便利,为多家家庭旅馆在开办初审及日常安全监管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现金及购物卡共计价值人民币1.9万元。鄢家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思明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鄢家明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

【湖里】

【亮点】

湖里区纪委建立常态化“月巡查”机制,每月制定“月巡查”方案,建立台账,开展跟踪回访,狠抓问题整治;并强化纵向协作联动,建立了区、街两级协同联动的查纠网络,加强对顶风违纪行为的直查快办。今年以来,共开展专项巡查84次,明察暗访68次,下发督办单17件。

【案例】

2013年至2014年期间,曹信金在担任湖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副科级)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送予的购物卡和礼品。湖里区纪委给予曹信金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上交国库。

【集美】

【亮点】

集美区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在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责任。区委还对16个直属党组织落实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集体约谈,交办157个问题清单(其中涉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39个),部署落实整改,并先后三次对问题清单整改进展情况进行抽查。

【案例】

2012年,厦门市天马华侨农场港头作业区党支部时任书记洪金龙、主任李进发利用协助政府进行征地拆迁的职务便利,以个人投资“水泥路”的名义,骗取政府拆迁补偿款55万余元,两人各分得人民币27万余元。洪金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李进发被免去港头作业区主任职务。洪金龙、李进发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海沧】

【亮点】

截至11月底,海沧区共排查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16条,办结14件,共立案查处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作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决定1人,其中,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3人。

【案例】

2012年6月至2013年1月,海沧区海沧街道囷瑶村第七村民小组组长林亚青(预备党员)伙同小组报账员林来兴(党员)、村民林亚爽、林天益(党员)等人采取伪造承包合同、租金收据的手段,虚报、多报土地承包面积共同侵吞村集体征地青苗补偿款30余万元。目前,海沧区纪委已对林亚青、林来兴、林天益党纪立案审查,林亚青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林来兴、林天益分别被开除党籍,3人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同安】

【亮点】

今年是村(居)组织换届选举年,同安区纪委对反映干部问题突出的村(居)进行梳理、排查,做好舆情监控和应对预案,并筛选排查村(居)干部问题线索,及时组织初核,先后查办五显镇军村村、新民镇蔡宅村村两委干部贪污受贿两个窝案,立案9件9人。

【案例】

2009年至2010年,同安区五显镇军村村党支部原书记颜金典、军村村委会原主任颜生长,伙同其他村两委成员及村报账员,虚报蔬菜种植面积,套取大棚蔬菜专项补助资金12万余元,从中私分7万余元,颜金典分得3万元,颜生长分得1.5万元。目前,同安区纪委已对这起贪腐窝案所涉及人员予以党纪立案,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翔安】

【亮点】

翔安区正处在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基层社会矛盾凸显。为此,区纪委把查处农村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利益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2012年7月以来,先后查处农村干部违纪案件31件,占全区案件总数的35.6%,其中大案13件1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3件13人。

【案例】

2010年至2013年,洪清云担任翔安区执法局马巷执法中队中队长期间,利用负责查禁辖区内违法建设的职务便利,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送予的款物6万余元,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故意不正确履行查禁职责,放松执法力度,造成其中19名村民实际建成的违建面积高达3万余平方米,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洪清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2个月。(本报记者 薄洁)

【解读】

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

让挺纪立规成为

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三年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市的落实情况,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变异,取得了积极成效。就下一步的工作,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黄聪敏在会后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黄聪敏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加大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力度,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抓实、抓细、抓具体,经常抓、抓经常,抓出习惯,做到敢于担当、寸步不让,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

黄聪敏表示,虽然我市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等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违规违纪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形势依然严峻,在今年开展的一系列检查中,一些违纪问题依然存在,形式也呈现多样化,特别是基层单位违纪违规问题屡有发生,不可掉以轻心。这些问题说明,有的单位压力传导还不到位,不同程度存在麻痹和松懈思想;有的党员干部对政策规定的理解还有偏差,惯性思维仍未完全消除,制度落实打折扣;有的单位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执纪不严。

谈到下一步工作,黄聪敏表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节点,特别是即将到来的元旦、春节,要重申纪律,通报典型案例,以案明纪;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强化问责。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纪律审查重点,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对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坚决予以查处。要增强监督合力,支持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进一步拓宽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加强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与“监督在线”的互动。

黄聪敏强调,对顶风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让挺纪立规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和良好习惯。(本报记者 薄洁)

【数字】

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7起,对185人作出处理,对85人进行党政纪处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35期57起典型问题。

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2013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20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83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78人。今年,通报11期32起典型问题。

【链接】

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六类查处重点

●基层“四风”问题:主要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问题。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问题:主要是非法出售、转让集体土地,违规承包、转包集体土地,违规处置集体资产和资源,贪污侵占、私分挪用、挥霍浪费集体资金,公款吃喝送礼等问题。

●惠农补贴等资金管理中的问题:主要是基层党员干部在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挥霍浪费、优亲厚友等问题。

●征地拆迁补偿方面的问题:主要是基层党员干部在征地拆迁中虚报冒领、贪污侵占补偿款等问题。

●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的问题:主要是基层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收费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问题。

●基层党员干部小官巨腐问题:主要是基层党员干部利用手中职权严重违纪违法,贪污受贿金额巨大的问题。

发现涉嫌违纪行为

多种方式可举报

如果您发现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公款购买发放购物卡、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请向市纪委监察局举报。

举报方式多样,可以写信寄至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中共厦门市纪委信访室,或拨打市纪委监察局举报中心电话12388,也可以登录“鹭岛清风”网站(www.xmjcj.gov.cn)举报信箱进行举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